【新唐人2014年4月17日訊】(新唐人記者凱欣綜合報導)中國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案,幾年前曾轟動一時,而這個原本應該塵埃落定的案件,最近再次掀起波瀾。近日,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的情婦楊曉,在張海見人、調監、立功、減刑等諸多事項中「功不可沒」,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並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下同)。
廣東韶關市湞江區法院近日公布一審判決書,交代了楊曉收受賄賂,利用王承魁影響力為張海辦事的原委。
大陸《財新網》報導,據法院審理查明,王承魁、楊曉二人早於2005年底相識,後逐步發展為情人關係,2012年11月末案發之前,還在準備籌辦婚禮。
楊曉介入張海一案,始於2009年張海在位於廣州市的番禺監獄服刑期間。其時,張海之妻黃鷺委託楊曉幫忙,在時任廣東省司法廳紀委書記的王承魁向番禺監獄有關領導打過招呼後,楊曉得以多次帶張海的朋友去見張海。
受黃鷺請託後,2009年11月順利將張海調至位於韶關市湞江區的武江監獄服刑。此後,楊曉仍是通過讓王承魁向有關領導打招呼,將張海調至監獄醫院監區服刑,且在接見、立功、申報減刑等諸多方面出力相助。
2010年1月,張海的原秘書康傑以張海之母名義,向楊曉轉賬10萬元,以示謝意。對收錢一事,楊曉在供述中表示「沒有告訴王承魁」。
王承魁在供述中坦陳,他曾向省監獄局、番禺監獄和武江監獄的領導打過招呼,但張海或是其家屬都未向他送過錢物。因涉嫌受賄,王承魁現已被移送審查起訴。
判決書顯示,2012年11月13日,楊曉因涉嫌犯行賄罪遭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捕。次年12月,楊曉被提起公訴。如今,法院判決其利用王承魁的職務影響力,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27萬元,其中10萬元正是來自張海方面。
張海減刑造假案細節露出水面
2002年初起即入主健力寶的張海,於2005年3月因涉嫌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遭刑拘,次月末被捕,羈押于佛山市看守所。張海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二審因有立功表現改判10年。過後,他在獄中先後因立功、重大立功,獲減刑共計四年有餘,於2011年1月下旬刑滿出獄。
然而,獄中張海的每一次立功減刑,都有造假成分。廣東省高院2014年1月10日通報:張海在服刑期間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現被發現屬虛假,相關減刑裁定已於2013年10月撤銷;該案原生效判決認定張海有立功表現的事實,也可能有誤,其時已立案審查。
據最高檢察院消息,截至2014年1月,檢察機關對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
而今,張海、黃鷺夫妻二人已出逃境外。按相關法律規定,張海仍有4年1個月28天余刑。最高檢稱,有關部門已啟動追捕和引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