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民主制國家,政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政府官員代替人民來管理國家,為人民提供服務,他們是人民的公僕。按理說,僕人應該以服務主人為天職。可是,在資訊社會的今天,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員卻刻意隱瞞真相,幹出不少對主人不利的事情。
當對政府不利的真相能夠控制時,政府官員總是極力封鎖消息,即便這些消息對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非常重要,他們也會以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地方形象等理由予以保密。偶爾封鎖一下消息也就罷了,更有甚者還制定各種法律法規予以保護,為官員侵害民眾利益提供制度保障。
當對政府不利的真相不能控制時,政府官員總是給傳播真相的民眾扣上造謠的帽子,並動用警察等國家機器對真相傳播者施行打擊。即便這些所謂的謠言並非謠言,不待多日就被驗證為真相,即便沸騰之民怨如排山倒海一般,官員們還是極力通過強權來防民之口。
判定一條資訊是真相還是謠言,標準不能單方面由政府制定,更不能單方面由政府來裁決,應該交給中立的第三方機構來評判。造謠者,無論是官員還是普通民眾,都應同樣受到法律制裁。
遺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對所謂的民謠(公民謠言)苛以重罰,而官謠(官方謠言)則總能免責。這樣的權責不對等狀況,不僅不利於防止謠言,反而會有損政府的公信力。
其實,害怕真相傳播是政府部門缺乏自信的表現,一味掩蓋真相只會使矛盾長期積壓,有朝一日總爆發,勢必動搖當權者的執政基礎。政府部門只有直面問題並切實解決問題,才能化解矛盾,既能服務民眾,又能鞏固政權,實現官民雙贏。
無論是專制社會還是民主社會,政府官員都會以維護自身權力為資訊管控的首選,要讓他們更多從民生角度考量,除了他們良心自覺和政制規範外,更多要靠民眾自身的努力。只有民眾從原子式的自發個體凝聚成一個自覺的整體,才能對對抗那些不良官員的無知、無賴和無恥,馴服這些僕人更好地為民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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