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許志永案二審結束 維持原判

【新唐人2014年4月11日訊】大陸「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之一的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4月11日,二審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法院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決。

許志永,中國著名法學家、憲政學者和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創始人。2013年許志永等8名「新公民運動」人士,因為公開舉牌示威、要求中國官員公示財產、呼籲維護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利等。

2013年7月,被當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罪名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逮捕;1月22日開庭審理;26日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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