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4月8日訊】當下大陸的大都市的百姓都在抱怨物價太高。房費、生活費、交通費等等,高的難以接受。有博文根據史料記載,發現20年前北京百姓的生活水平高出現在許多!
大陸媒體報導,2013年,央行營業管理部發布的一季度北京市儲戶問卷調查顯示64.5%的居民認為當前物價水平「高,難以接受」,高於全國的62.1%。此次央行營管部共調查了1400戶北京城鎮儲戶。
在北京拼搏的林先生和他女朋友目前每月收入到手是15000元,每個月房租3500元,吃飯2000元,打車地鐵交通500元,網費柴米油鹽500元,孝敬父母1000元,電話費500元。這8000元是每月的基本花費,還沒加應酬沒加送紅包,沒加養車加油,沒加商場買衣服鞋子。
在北京高漲的生活成本讓這裏居民對物價的滿意度也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那麼在20年前,北京的百姓生活水平是什麼樣的呢?
據史料分析,20年代北京「4口之家,每月20元伙食費,足可維持小康水平」。
按照《1918一1980年北京社會狀況調查》的結果,20年代初一個4、5口人的勞動家庭父母加兩三個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費123.4元,也即每月11元就可以維持了。當時一個標準家庭的貧困線定為每月收入10元(合今人民幣350元)之下。
20年代,在北京較為有錢的知識階層,全家每月必須的生活費(伙食、房租、交通費)80元已經很寬裕了(合今人民幣2800元),許多物價比上海市低。而教授、講師們的收入,普遍在200元以上,甚至可達400元(合今人民幣10000多元)。因此能夠盈餘很多錢來購買中外文書籍報刊,並且從經濟上提攜後起之秀和自費出書。如沈從文、何其芳、卞之琳等都得到前輩們的資助。
據顧頡剛等回憶:1913至1920年北京大學食堂伙食費每月6元,6人一桌,6菜一湯,饅頭飯隨便吃;個人在飯店包伙每月10來元,4菜1湯。花費1元錢就可以請客涮羊肉。 在大館子請1桌10席,高級的魚翅席每桌12元,加酒水小費總共不到20元,每人2元。魚唇席10元、海參席8元一桌。最高檔粵味「譚家菜」,40元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魚翅,可供11人入席;這屬於豪華消費。
根據1927至1929年的調查材料,當時北京的手工業者、木匠、人力車夫等,每個家庭每年消費約二百元,合每月17元(含人民幣600元)左右,這是社會下層的水準。而當時《新青年》的作者群,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樂,生活消費比一般高出幾倍,都無衣食住行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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