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4月03日訊】2號,美國最高法院以五票贊成,四票反對,裁決個人政治捐款上限的法令無效,根據裁決,個人捐款給候選人、政黨與政治團體,不須要遵守12萬3200美元的上限,不過,捐給單一候選人的上限維持在2600美元不變。
在這項五比四的裁決中,以首席大法官儸伯茨帶領的保守派法官們認爲,政治捐款是表達言論的一種形式,因此應該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不應增設上限,妨礙言論自由。
四名持反對意見的自由派大法官則認爲,去除捐款上限,會打開一座閘門,讓金錢洪水般地湧入選舉,在方便富豪的同時,使普通選民的力量更加弱小。
值得一提的是,個人向單一候選人2600美元的捐款上限仍然保留,最高法院取消的是個人總共捐款,和向政黨捐款的限制。除此之外,個人也可以向由活動家成立的政治委員會進行無限捐款,然後再轉入候選人帳下,這些都使週三的判決極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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