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4月02日訊】紐約市議會今天剛剛開始實施帶薪病假的規定,又有市議員提出一項讓勞工享有帶薪假期的法案。
上週,紐約市議員威廉姆斯提出一項法案,將要求僱主爲職員提供帶薪假期。這項法案的對像是十人以上的公司,如果不能遵守,會面臨最高五百美元的罰款。按照計劃,職員每工作六個月即有權利享受一個星期的假期,而且會根據工齡逐年增長至三個星期。總體來説,全世界大多數發達國家都有關於帶薪假期的法律。
醫保公司項目經理Allison Tucker:「我每年休25天假期,再加8天銀行假期。」
美國是目前少數幾個沒有帶薪假期法律的國家之一,主要原因是會為公司帶來額外的經濟負擔。
TCI理工大學學生Laurie:「我認爲這是一把雙刃劍,有可能在僱主僱用新職員時產生影響。」
紐約市帶薪病假的法律也剛剛開始執行。雖然市議員威廉姆斯認爲帶薪假期是下一步,但他也表示會先觀察公司執行帶薪病假的情況。如果公司能夠順利調整,那麽他將全力推動帶薪假期法案。目前,該法案正在市議會勞工委員會審查之中。
新唐人記者郝莉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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