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4月1日訊】今天上午約10點鐘,我家突然來了兩位不速之客,一位是廣東佛山南海國保,一位是管轄區警隊的隊長。他們要求我到管轄區警務室,接受佛山市局國保的傳喚。我向他們問詢是關於什麼事件的傳喚呢?他們表示不清楚,告知我去到就知道了,希望我能配合。我說我是一個守法的公民,我有義務協助警方的傳喚,但必須要出示合法的手續,不要像去年安微國保欺騙式拘喚,結果也不給拘傳證我,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是不會配合的。之後他倆承諾可以給合法的手續,最後我接受傳喚,他們把我從家裡帶走。
到了南海三山港東區警務室,進了一個房子,裏面有四個從佛山市局來的國保,他們並沒有出示警察證,但我知道他們是國保,因為多次的維權事件中也和他們打過交道。房裡架上一台錄像機,對於我的問詢進行全程的監控錄像。
問詢開始了,他們說今次傳喚我主要是針對佛山公民陳啟棠去年參与張林事件一案,告知我說他在3月8號被佛山警方同樣以張林的罪名: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了,想通過我了解關於我和陳啟棠一起參与去年安微合肥張林事件的情況與過程。
因張林事件我已經是第二次作為警方的證人。我提出合法的問詢我可以如實告知,我要秉著做人要對得起天地良心,就算警方對我威逼利誘、恐嚇我也不會胡亂說,也希望你們能堅守法治,堅守良知,如實記錄,不要顛三倒四,歪曲事實的真相,反之,如果造成冤假錯案,你們最後也逃脫不了法律的追究和良心的譴責。
整個問詢過程也是一些關於合肥的事情的經過,我一一作了回答。因為網路上大家都很清楚我們所做的事,在此我不再詳述。主要是一些細節的問題,如:去年2月初,我是在網上獲悉張林的女兒被剝奪上學的權利的,也是我自發去合肥關注小安妮被剝奪上學權利的事件,與其他人無關,關於去到的場所我也承認了,去了校園、公園、省公安廳、廣場參与了燭光晚會,也拍了合影照,關於錢的問題,張林給的是律師費,暫由我保管,支付了一些律師的差旅費,食宿費。網友們的每個主題的創意,我認為是即興的,沒有存在誰在策劃。後來因為自己個人的原因,在合肥幾天後我就回家了。
對於我這樣的回答,剛開始,寶寶認為我不老實,還說我做的是偽證,到時候要通過鑒定呀,測謊呀,說我簽了不做偽證的法律保證書,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並說對於在合肥我的所作所為警方還保留著追究我法律的權利。我坦然說我所說是事實,如果你們認為我做偽證我承擔法律責任,並大聲說如果因為合肥事件要追究我的所謂違法行為,那麼要把所有參与的人全部抓走才到我,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陪他們把牢底坐,幾年後出來還是一條好漢。反正後人會記著執法者枉法抓捕的真正面目,一切逼害公民的所作所為歷史也將會進行記錄。
快四點多了,最後到了簽字這一環節,我要求把不是我意願所說的句子進行多處的改動,並列印了三次,警方也隨我意思修改問詢記錄。總的來說與上次安微國保問詢我和廣東國保問詢我相比,我認為廣東國保相對比安微國保文明。
后語:我認為陳啟棠作為張林的公民代理,他也是在履行公民代理的責任,如果當局濫用公權力,肆意隨便抓捕公民、公民代理、律師,那麼習李倡導的尊重和保障人權對於國民來說,就是如夢幻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