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鴻恩:米歇爾演講為何跑題

【新唐人2014年3月24日訊】3月22日,米歇爾在北京大學演講。根據環球網刊載的米歇爾的演講,其中有這麼一段:

在美國,「有大量的來自我們媒體和公民的質疑和批評,而我丈夫和我位於接收端……這並非易事……但我們不願意用它來換世界上的任何東西。因為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當所有公民的聲音和觀點都能得到傾聽的時候,國家會變得更加強大和繁榮。」

米歇爾的演講主題是探討出國留學以及科技在文化交流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上述的這一段話,似乎有點跑題。

難怪美國許多媒體報導米歇爾演講的標題,都是與此有關的。比如,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的標題是「在北京演講中,米歇爾頌揚+言*論_自*由+」(In Beijing Talk, Michelle Obama Extols Free Speech),今日美國(US Today)的標題是「米歇爾在中國呼求普世權利」(In China, Michelle Obama calls for universal rights),華爾街日報(The World Street Journal)的標題是「米歇爾中國之旅中兜售+言+論+自+由+」(Michelle Obama Touts Free Speech on China Tour)。

+言*論_自*由+,是敏感詞。米歇爾訪華,其實事先是定好條條框框的。那就是避免談論敏感問題。米歇爾的那段傾聽「所有公民的聲音和觀點」,似有「犯規」之嫌。

美國是個和諧社會。和諧兩字,很有意思。和,有口有禾,就是說,人人都有飯吃。諧,有言皆可,就是說,人人都可說話。美國做到了。政府不必「安內」,只需「攮外」。政府不怕民眾擁有槍支,那是美國憲法保護的:人民擁有以暴力推翻美國政府的權利。政府不怕民眾擁有媒體,那也是美國憲法保護的;每個美國公民都享有「+言*論_自*由+」的權利。美國的媒體,電視台、電台、報紙、雜誌,沒有一家是政府的,全都是私有的。唯一的例外是VOA,但那是用於向海外提供新聞報導的。在美國,任何人付一點申請費,就可以辦報紙雜誌、辦電台電視台,比申請開發廊還容易。當然,美國各級政府設有自己的網站。只要後綴是「gov」,那就是政府(government)的網站。政府的網站,是提供服務的,不是宣傳思想的。甚至,還開闢窗口,讓民眾表達意見。比如,白宮的網站,就設有「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專門窗口,公開召喚「我們政府裡你的聲音」(Your voice in our government),讓百姓聲音「直達聖聽」。你的意見或提議,若響應人數在30天內達到10萬,政府就必須給予答覆。

美國不需要「上訪辦」。除了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外,還有其他申訴途徑。比如,任何人都可以直接發伊妹兒、打電話給所在選區的議員。美國的各級議員,相當於人民代表,但都是全職當代表的,都是拿工資的。工資來自納稅人,所以,相當於納稅人僱傭了自己的代表。僱員得聽老闆的。議員都有辦公室,你甚至可以直接找上門去。

又如,美國規定民眾有集會遊行的自由。當然,需要事先報請警察局批准。為什麼呢?因為警察局得確保遊行集會的時間和地點不會對交通造成堵塞,而且還要派出一定數量的警察維持次序。至於遊行集會的內容,警察局是不管的,所以我們才有會看到五花八門的遊行集會,既有反對奧巴馬醫保計劃的數萬人遊行集會,也有小規模的裸體騎車遊行、婦女裸胸集會。

在美國,對任何人來說,「+言*論_自*由+」的觀念可說已經深入骨髓、融入血液。米歇爾演講中,傾聽「所有公民的聲音和觀點」的那段言詞,也許是價值觀的自然流露。當然,也可能是旁敲側擊。

米歇爾或許會解釋說,我談的是美國的情況,並無意批評冒犯中國。

米歇爾究竟該不該跑題?

讓我舉個通俗的例子:你的朋友對孩子管教嚴厲、甚至打罵。你去該朋友家做客,又吃、又玩。在聊天中你說起,自己在家裡把孩子看作是朋友,家長孩子是平等的。

這樣說,好,還是不好呢?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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