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義:做人的第一要義是不整人

【新唐人2014年3月18日訊】習仲勳先生說,他一生從不整人。這既是他的人生準則,也使他一生清白。我想他不整人的品格,比之他的其它品格,如「忠誠的馬克思主義者」,「傑出的無產階革命家」等等,要樸實得多,崇高得多,也更有歷史意義得多。因為作為人,不管觀點如何,思想怎樣,首先要學會做人。不整人,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它體現一種善良,一種對人的尊重,一種非壓迫強暴。至於理想,主義等等,如果不能建立在尊重人的根基之上,就很值得懷疑。人是最高正義,所以不整人高於「理想」或「主義」。

歷史上整人的酷吏,大多無人性。面對被整人的痛苦,往往得意獰笑。報紙上曾有一張文強的照片,一腳踩著罪犯的頭,一手打電話向上級邀功,其得意的心態躍然於照片上。可踩頭,難道不是一種犯罪?那怕踩的是罪犯的頭!罪犯有罪,當由法律處置,所謂「罪刑法定」,此之謂也。但罪犯仍是人,能打他,羞辱於他,踩他的頭?打擊犯罪正是為了張揚人性,以毀滅人性的手段去打擊犯罪,則無法顯示打擊的終極意義。這張照片拍於他的辦公室,想來是擺拍。是他有意拍之以示人。

擺拍說明什麼?一,文強無人性,不知尊重人包括犯了罪的人是做人的起碼要求。擺拍說明他還不知人性為何物,恬不知恥把暴行當光榮。二,社會和輿論無人性,發表照片是想震懾罪犯,但宣揚的是對人的暴力和非人性。宣傳者在潛意識中把打擊犯罪看作高於人性,並不理解打擊犯罪的終極意義,社會則因階級鬥爭的長期流毒昏昏然。三,體制無人性,文強是以殘暴向體制邀功。破案和抓到罪犯當然是功,但他以踩頭來表功,說明體制更喜歡無人性暴力鎮壓的威嚇,破案和抓到罪犯反而成為其次。一個以暴力而不是以民主和法制來維繫的政權,需要這樣無人性的打手。

文強整人往上爬,卻又被王立軍整,成了王立軍製造「政績」的犧牲品。當王立軍又被薄熙來整時,王立軍逃進美領館請求庇護。據說美國拒絕他的庇護請求,是因為美國政府認為,王立軍就是一個整人的人。他在「打黑」過程中刑訊逼供還少?作為一個以尊重人和人權為價值取向的政府,它寧願花大力氣救助陳光誠,卻不願庇護一下王立軍。因為陳光誠沒有整人,而王立軍整人。

「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不心驚」,我想最大的虧心事是整人。土改時打地主,那些有血債的,強橫霸道的,往往下場更慘。掙了錢買個地,有了地出個租,算不上什麼。但以霸道行事掙錢。難免激起眾怒。那些以整人為能事的人,可能也光鮮,也威風,也榮華富貴。但他必須依靠某種權勢來支撐,一旦失去這種支撐,就會變得狗屁不如。同樣是貪官,同樣是失勢,如果一生整人大多,帶來的就是一片喊殺之聲。而那些只是貪錢,整人不多的人,即便坐牢,靈魂也更安寧。

一個位高權重的當權者,如果運用權勢,大面積的整人,不僅為被整的人所不容,需用重重武力來保護自已,還為現代國際社會所不容。比如波爾布特。此人殺人無數,已無人性,但他也無時無刻不處於驚恐之中,無時無刻不在絞盡腦汗想辦法保護自已。他無法溶入社會,一刻離不開暴力保護,還不敢離開山頭。做人做到這份上,即便榮華富貴,有何意思?反觀民主國家的官員,不整人,還保護人,即便退位,何來恐懼?

通過整人得到的榮華富貴。是失去良心的,伴隨恐懼的,依靠暴力或權勢支撐的。這樣的榮華富貴,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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