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6日訊】(新唐人記者梁東綜合報導)近日,新澤西一名18歲的女孩因憑狀告父母而登上媒體頭條。她在訴狀中要求父母即刻為她提供多項經濟援助,包括資助她上大學。不過,法官認為她的要求不合實情,而將其駁回。
這名叫做瑞秋·坎寧的女孩聲稱,她的父母強迫她離開位於新澤西州的家,她又無法在財政上支持自己。因此,她在訴訟中要求她的父母:支付剩餘的學費,使她得以完成她在私立高中的最後一個學期﹔承擔她目前的生活和交通費用﹔承諾支付她的大學學費,以及支付她的律師費。
然而,她的父母否認了她的指控,聲稱她是自己離家出走,因為她不想遵守家裏的規矩。
3月5日,審理此案的新澤西州高級法院的法官彼得·博嘎德作出一審判決,裁定拒絕瑞秋·坎寧的要求。
首先,她的學校已表示,作為一名優等生,她可以繼續完成高中的最後一個學期。至於為甚麼他會拒絕即時經濟援助的請求,法官表示,因為他沒有看到甚麼緊急的情況。
博嘎德法官在法庭上對瑞秋·坎寧毫不客氣的提出批評,認為她對父母的態度極其不尊重。同時,他也指出,儘管他瞭解事情的嚴重性不同,但如果他批准瑞秋·坎寧的要求,這將為以後孩子起訴父母創下先例,如,是否會有12歲的小孩狀告父母不給自己買xbox遊戲機,13歲的小孩狀告父母不給自己買Iphone手機,因為其他人都有﹔16歲的少年狀告父母不給自己買60英吋的平板電視。
4月份該案還將舉行下一次聽證會,會就這次的案情做出更進一步的決定,同時也將討論這次未涉及的問題,如瑞秋·坎寧究竟是否是自己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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