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3日訊】(新唐人記者雷明綜合報導)54歲的海南高速前總經理陳波,將價值46億元的土地400萬賤賣,並收取700多萬賄賂,他的老上級和老下級也先後落馬,形成貪腐窩案。
2月18日,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波作出一審判決,陳波因受賄701.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陳波退回的701.5萬元贓款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事實上,陳波的老上司邢福煌也陷入貪腐窩案。1995年至2006年,邢福煌任海南高速董事長,后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而在陳波被立案調查期間,陳波的老部下黃循環突然被開除海南高速副總經理職位。
陳波受賄案主要涉及海南高速304畝土地的低價轉讓。該土地位於陵水縣牛嶺東側地段,1997年6月27日,海南高速依法報請該國有荒地,計劃建設海南東線高速公路停車場、維修服務站,其用途不能用作房地產項目開發。而在陳波的運作下轉變成旅遊建設用地並低價轉讓, 據資料顯示,該土地轉讓后的旅遊項目預計總投資15億元,總建築面積約7萬平方米,別墅戶型400-2000平方米不等,每套別墅起步價3500萬。以此計算,每平方米價格近9萬元。如果該項目全部出售,將獲利46億元。
而在轉讓304畝土地上,海南高速僅獲得440萬元的收入,尚不及46億元的零頭。在國有資產流失的同時,陳波和妻子多次收受黃愛忠、戶某偉、鄺某鋒等人賄賂共計現金699.5萬元和購物卡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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