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3月02日訊】台中市一名貴婦到新光三越百貨台中店血拚被歹徒盯上,取車時被被強押上車行搶,台中市警方2日說,前往嫌疑人住所查緝已遭潛逃,正在追緝。
據中央社報導,搶案發生於2月27日下午3時許,胡姓貴婦血拚結束到新光三越百貨台中店地下5樓停車場取車時,遭兩名埋伏歹徒強押上車,並由其中一名歹徒將被害人控制於駕駛座右後方。
另一名歹徒開著被害人的賓士轎車在市區繞行,期間恐嚇被害人交出新台幣50萬元,否則將予強拍裸照,經被害人與嫌犯討價,最後被迫以刷卡方式,前往逢甲商圈一家銀樓,購買19多萬元的金項鍊,歹徒取得項鍊及搶得被害人1萬多元的現金後逃逸。
歹徒得手後,被害人與歹徒走出銀樓時,乘機跑回銀樓向店家求救,並向西屯派出所報案,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前往百貨公司及金飾店等地調監視器及實地訪查。
警方發現歹徒在作案後搭乘計程車返回百貨公司,開走自己的做案車輛,經被害人指認劉姓車主就是嫌疑人,警方進一步追查,鎖定劉姓車主與其溫姓表弟涉嫌重大,警方表示,案發次日連夜派員前往劉嫌住處查緝,但嫌疑人已早一步畏罪潛逃。
對於外界懷疑被害人在歹徒做案期間沒有對外求救,警方認為,被害人以自身安全考量,配合歹徒是應該的,除有適當時機可呼救求援外,千萬不要輕舉頑抗,以免因小失大,但應儘可能記憶作案過程相關訊息,事發後提供警方據以偵辦。
警方也呼籲商業營運者,在營利同時,應在設施及管理上,加強顧客安全維護,善盡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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