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22日訊】21日深夜,台東市發生車禍,1自行車騎士被小客車撞,送醫後不治。警方調查發現,被害人張姓男子是竊盜慣犯,進出監獄多次,這次因竊盜又被判刑7個月,19日剛假釋出獄,親友感嘆,「這次不用關了,直接判死刑」。
據中央社報導,車禍發生在東市富岡地區台11線,肇事車輛逃逸。
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人員到現場調查,自行車被1輛三菱自小客車拖行數10公尺,研判自小客車涉案,不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自行車是被另一輛自小客車撞倒,被後面的三菱自小客車輾過。
警方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昨天深夜找到肇事陳姓男子,陳姓男子在事發後立即將車輛送往保養廠維修,企圖湮滅證據,並向保養廠人員佯稱不慎撞到狗,警方詢問時仍堅持否認涉案。
警方於是將陳男移送台東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時,陳男仍否認肇事逃逸,檢察官於是諭令當庭逮捕,並且以湮滅證據為由向台東地方法院聲押,今天凌晨法院裁定飭回。
被害家屬獲悉法院裁定飭回時,相當訝異,「怎麼會這樣,明顯肇逃還湮滅證據,怎麼連交保都不用」?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亞樵表示,承辦檢察官尚未收到法院裁定書,不知道裁定理由,等收到裁定書後再決定是否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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