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06日訊】在紐約擁有一座房屋,每年要交納地產稅。如果房產業主覺得地產稅太高,可以找地產稅方面的律師或是房地產經紀人詢問,確實太高了的話,可以提出上訴,以降低地產稅。如何上訴才能成功呢? 讓我們一起去請教一位前紐約稅務局局長。
前紐約稅務局局長金博格:「從稅務角度來講,最好在買房產前,要清楚地產稅是多少,因為這將是業主對房產永久性的支出。」
前紐約稅務局局長金博格,如今從事稅務律師行業,幫助很多客戶解決稅務問題。對於地產稅,他建議房主首先要清楚自己的房產所屬類型。
第1類:1-3 臥室的房產
第2類:有11間臥房以上的房產;2A,4-6 間臥房的房產;2B,7-10 間臥房的房產;第3類, 水、電、煤日用能源公司房產;第4類,商業房產。
金博格律師介紹,每年的1月15號,房主都會收到紐約市財政局的信函,給出當前財政年度需要交納的地產稅。而地產稅的計算公式是地產估算值X稅率=地產稅。
稅率是由紐約市府決定的,如果有意見,可以向自己選區的市議員反映。如果房主認為地產估算值太高了的話,就可以向紐約市稅務局提出上訴。
金博格律師介紹,第一類房主,其實是享有很多優惠的。地產估算值=地產市場值X6%每年地產稅的增長上限是6%。
而上訴最有可能勝訴的案例就是:如果紐約市財政局給出你的地產市場值是10萬元,而你的鄰居擁有同樣的房型,剛剛售出,價格只有8萬,就可以向稅務局上訴,因為你的地產市場價值實際是低於10萬的。
如果是第4類商業房產,就沒有這些優惠。地產估算值=地產市場值X45%。每年地產稅的上漲幅度沒有上限。
如果要上訴,就要證明自己的收入有減少,而支出增多,純利潤減少,才能有望降低地產稅。不過,金博格先生提醒業主,千萬要注意所有數據屬實,如有造假,後果嚴重。
他還提到,如果是擁有合作公寓的業主,根據紐約的法律,是不能單一上訴的。一定要找公寓樓的管理公司,統一請律師,整棟公寓樓只能上交一個上訴單。
對於上訴,房主還要了解,向紐約市稅務局上訴,可以不請律師。如果對稅務局的裁決結果不滿,可到紐約高等法院上訴,但是,這時按法律一定要請律師。
另外,要注意上訴的截止日期:
第一類房產截止日期。3月15號無延期申請。
第二類到四類房產截止日期。是3月1號,今年是3月3號。
有關地產稅的詳情,房主可致電亞洲人平等會諮詢。查詢電話:212-964-2288
新唐人記者安心、傑森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