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06日訊】本週三,網路搜索巨頭谷歌再做出更多讓步之後,終於同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達成協定,不僅結束了與歐盟長達三年的拉鋸戰,更免於遭受最高可達50億美元的罰款。
歐盟公平競爭委員會專員喬奎恩•阿爾穆尼亞:「我相信谷歌提出的這份新方案,解決了我此前發給它的有關不正當競爭的顧慮。因此從現在起,我們將在相互承諾的基礎上,推動最終協議的達成。」
在新的和解協議中,谷歌承諾在推廣某種特別搜索服務時,將會在頁面的顯著位置同時顯示另外三家競爭對手公司提供的相關服務的搜索結果。
同時,谷歌也將取消對廣告客戶的限制,允許客戶在競爭對手的公司,諸如雅虎(Yahoo)和微軟比應搜索(Bing)上登廣告。
但谷歌的這份新的和解協議將只適用於歐洲,有效期為五年。
2010年,包括微軟在內的18家公司,向歐盟公平競爭委員會投訴谷歌在搜索市場的壟斷行為,同年11月歐盟對谷歌展開調查,谷歌先後提出過三套和解方案,在做出較大讓步之後,第三套方案終於得到歐盟認可,有望很快落實。
新唐人記者喬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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