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05日訊】泰國執政黨為泰黨今天(5日)向選舉委員會申訴,最大在野黨民主黨與反政府抗議群眾合作,干擾2日大選,違反憲法第68條,必須予以解散。另外刑事法庭今天批准逮捕反政府19名抗議領袖。不過,若強行逮捕抗議領袖,恐怕會再次引起騷動。
據中央社報導,為泰黨(Pheu Thai Party)發言人彭朋(Prompong Nopparit)向選委會提出各項文件與影片證明,包括示威活動、干擾選前過程以及選舉。
民主黨昨天也透過申訴單位向憲法法庭要求解散為泰黨,理由是為泰黨無視選委會建議延後選舉,推動繼續辦理大選,這已違反憲法。
彭朋表示,民主黨目的只是要讓政府垮台。
他表示,政府去年12月9日解散國會,並決定舉辦全國大選,但民主黨拒絕參與競選,聲稱要進行國家改革,實際是出於政治利益。
民主黨也向憲法法庭提告,認為2日大選違反憲法必須被宣判無效。憲法法庭還未公布何時判決。
另外,泰國看守政府因應示威成立的維持和平秩序中心(CMPO),以違反緊急狀態法向刑事法庭要求,對包括蘇德(Suthep Thaugsuban)在內的19名反政府抗議領袖發布逮捕令,刑事法庭今天已批准。
刑事法庭批准CMPO可以將上述抗議領袖拘禁在邊界巡邏警察第一區,調查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向法庭報告拘禁狀況。
但刑事法庭也表示,如果調查人員無法執行法庭命令,法庭可撤回逮捕令。
不過,抗議領袖在示威人群中,泰國當局難以執行逮捕令,若強行逮捕拘禁,恐怕再次引起騷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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