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03日訊】韓國水原地方法院今天(3日)最後一次法庭審理國會議員李石基,李石基是在野統合進步黨成員,他因涉嫌策動內亂、破壞彈藥庫等罪名受到指控,被處以20年有期徒刑,停止國會議員資格10年。
據中央社報導,李石基根據朝鮮主體思想和對韓國革命論,為進行社會主義革命而進入韓國國會,並利用國會議員身分指示「革命組織」(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RO)成員發動暴亂,進行軍事準備,因此應予以嚴懲。
對於一同被起訴的其他數名被告,檢方分別要求處10至15年的有期徒刑。
李石基涉嫌於2013年5月與RO成員聚會,並發表親朝鮮言論,同時高唱朝鮮革命歌曲「赤旗歌」,他還被指企圖破壞彈藥庫、通訊設備和儲油設備等國家基礎設施。韓國檢方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罪名起訴李石基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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