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徐匯分局天平派出所長 警商勾結濫用公權

【新唐人2014年2月1日訊】舉報信

舉報人 陶建國 住上海市徐匯區建國西路248弄24號
備住:2013年3月11日 舉報人陶建國寄給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區分局局長信(未回復)

依法舉報 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天平派出所長闕江燕

舉報事項 :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區分局天平派出所:公權力濫用、警商勾結。

事實和理由:
我是上海市徐匯區建國西路248弄居民與相鄰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專案上海嘉兆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建社區圍牆時,超越規劃紅線涉及侵犯居民利益,強行施工並與建國西路218弄4號等業主,為圍牆施工發生爭執,二十餘事件次。有大量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多次威嚇業主,強行施工已多次發生傷害事件。為此舉報人陶建國已進京上訪數年。

2012年11月26日,房地產開發商又叫來大量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強行施工。建社區圍牆時,超越規劃紅線(附照和DVD資料)。

2013年1月25日上午,開發商又要建社區圍牆,超越規劃紅線強行施工,開工前什麼事也沒有發生,由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天平派出所闕江燕所長親自帶隊進入施工現場,為房地產開發商享受特級待遇,全程有特警車和警車數輛開路,警察十余名,到房地產開發商施工現場欲對我們起到震懾和威嚇作用,警商勾結、公權力濫用、浪費老百姓資源。

隨後有大量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房地產開發商強行超越規劃紅線施工,並與建國西路218弄4號業主為圍牆施工發生爭執,而警察和特警在一旁袖手旁觀 (附照和DVD資料),不加阻止。變相助長了開發商的囂張氣焰,使其有恃無恐地肆意妄為。

不禁止即為法律允許,這是常識,如果眼看著違法行為發生而不及時制止,仼由事情發生,卻在事後指控,這不是釣魚執法又是什麼呢?

事態發展越來越嚴重,警察們還是無動於衷,眼看著業主處於弱勢,對此只當沒看見,隨後闕江燕所長一聲令下,警察竟然甩手走人。請問:闕江燕所長親自帶隊到現場的理由是什麼?

警察撤走後,這些不明身份人就手持木棍、一頭磨尖的鐵管、啤酒瓶等對我們相鄰業主進行恐嚇。當天,我們家只有女主人一個人在家,嚇得不敢開門開窗。

請問: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調用警察和特警?,明知道有矛盾存在,也知道將會矛盾激化警察們的這種作為,請問:是在為誰保駕?為誰護航?

2013年1月25日晚上7點左右,5個不明身份的人翻牆進入我家3樓,對我們家人威脅恐嚇,我們當即報警,110幾十分鐘來後只看不管事,理由是:我們只管打架,其它的不管,你們既然沒有打架我們就走了。警方居然對他們私闖民宅、威脅恐嚇等犯罪行為不聞不問。

2013年1月28日,上海訪民陶建國在家裡,被徐匯區上海嘉兆房地產開發商雇凶社會閒散人員、黑社會人員砸傷,這些暴徒仗著開發商勢力,用磚頭、榔頭、砍刀等兇器象雨點般的砸向陶建國,陶建國的臉部、眼部被砸傷,眼部腫得比核桃還大,同時嘔吐厲害。陶建國隨即報警,徐匯區天平派出所警察出警,警察到場輕鬆地說:你被砸傷了,去醫院治療,至於開發商強行施工,我們不好管……。陶建國眼部腫脹,臉部多處軟組織挫傷,嘔吐不止。陶建國目前驚恐萬分,連家也不敢回,四處躲藏……。受傷後陶建國多次要求天平派出所立案調查行兇者,他們拒不立案。

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區分局天平派出所闕江燕的所作所為,嚴重違反《警察法》,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滋長了黑社會勢力的抬頭,給民眾對社會的安定和和諧造成難以磨滅的陰影。
此致

舉報人:陶建國

2013年3月11日起

聯繫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建國西路248弄24號 郵 編: 200031
聯繫電話:1381.758.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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