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秦雪採訪報導)在各界聚焦中國「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案開庭審判的時候,中共當局突然發布「新公民運動」的另一名重要成員、大陸商界名人王功權認罪並獲得取保候審的消息,引起輿論嘩然,各種議論充斥網絡。
眾說紛紜中,《新唐人》記者採訪了與王功權案密切相關的許志永案代理律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北京漢鼎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慶方,請他談談對王功權認罪事件的看法。
下面就是張慶方與記者的談話實錄。
記者:北京第一中院在審判許志永的同一天,發布消息說王功權認罪並給他取保候審,請問您對當局這個做法怎麼看?
張慶方:首先,他之所以給王功權取保有兩方面的原因。
一個就是,王功權和許志永還不一樣,起訴書指控的這5次在不同的場所發生的所謂的公共場所的聚眾行為,確實是都和許志永或多或少是有關係的。但是王功權基本上和這個沒什麼關係,他從來沒有直接地參與過。
他唯一的一次參與,就是其中有一次學生家長們到北京教委門前去請願,許志永讓他發了一個微博,因為他的微博量比較大,他就發了一下消息。
就發一條微博就構成犯罪,法院也覺得如果這麼定太荒唐,他們也沒有這麼厚的臉皮和這麼大的膽量,必須得放人,這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據我了解,企業界的很多企業家們,也在不停呼籲釋放王功權,不要迫害企業家,當局也必須考慮企業家的態度,因為一但給王功權強行地定了罪,就有可能讓更多的企業家們認為在中國是不安全的,就會推動現在的移民潮,這會對中國的經濟不利,這也是政府必須得考慮的因素。
其實就是這兩方面的因素,至於說它(中共當局)在審判許志永的當天來釋放這個消息,也是為了誤導輿論:你們不要認為許志永無罪,人家王功權都已經承認他和許志遠構成犯罪了,並且認罪,它只是起這麼一個作用。
記者:那麼王功權的確是真的認罪了嗎?
張慶方:他是這樣的,應該說他寫了一個悔罪書,我們的說法,這個他是有的。但是對他做的事情,他認為他和許志永都是為了這個國家好,都是去想著製造這個……,他們也知道現在中國不容易,正在發展,需要社會問題,這一點他的態度非常一致。
記者:那請問您對王功權的認罪怎麼看?
張慶方:首先是王功權在裡邊沒有出賣任何人,也沒有歪曲任何的事實,他為了儘早獲得自由,因為他有病,他通過一些妥協的方式儘早出來,這個我們完全可以理解。
他並沒有因此放棄尊嚴,我覺得恰恰放棄尊嚴的是強迫別人認罪的司法。
記者:你認為王功權認罪這件事對「新公民運動」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張慶方:我個人覺得不會產生什麼影響,因為現在社會和過去不一樣,我們不能要求每一個人都頂天立地,在任何時候都要有擔當。
我覺得沒有必要,大家各自都有各自具體的考慮,應該尊重每一個人的選擇。公民運動就應該有各方面因緣,如果參与過程中他感覺到了壓力,他也可以選擇退後、退出,沒有必要強求一致。
記者:那麼這件事對企業家參与公民運動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張慶方:它肯定會有一個威懾作用,在企業家這個群體中會產生相當大的震動效應,但是因此就讓所有的企業家對政治退避三舍,我覺得也不至於。
因為每一個人都是不一樣的,有些救災,人也很多,大家並不會說他有了錢了,他就將注意力放在錢上,肯定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家,他們會有對這方面的抱負和追求。
記者:那麼對於王功權認罪取保候審這件事,企業家馮倫表示,不贊成商人去做商人以外的事情,他認為企業家的本份是把企業經營好,遠比公知式的標籤化的語言更有實際作用,那請問您怎麼看?
張慶方:三個原因,首先他是我非常尊重和佩服的一個人,他這麼說並不代表他沒有對王功權釋放作出他的努力。就我了解,他該做的也都做了,他是很夠朋友,很夠兄弟的。這是其中一點。
再一個呢,他這個說法,從個人講這是對的,這是明智的。因為你要為一個企業負責,你要為自己的員工負責,也不能和政府把關係搞僵。如果關係搞僵了,企業在中國可能你就要虧本。
但是做為現今來看,他這個肯定是沒有道理的,因為現在很明顯的許志永也好,包括王功權也好,他們追求的美好政府,他追求的原因是什麼?
他們不惜冒著個人自由的風險去做這些工作,就是因為中國現在這個體制已經阻礙了包括企業、包括公民個人的自由發展。
這個體制不改變,大家未來都不會有前途的,這個國家也沒有前途,企業家也沒有前途,公民也不會有前途。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我覺得關心中國的體制改革應該是每一個人的,包括企業家在內,大家都應該去關心它。
記者:您看過王功權寫的認罪書嗎?
張慶方:我們全都看過,他的筆錄,他的認罪書我都看過。
我看了以後,首先我感覺他還是一個有擔當的人,因為他並沒有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或者說,他為了使自己能夠儘早地獲得自由去歪曲什麼,去迎合什麼,這個是沒有的。
包括其中涉及到一些我的問題,我看王功權都是把它們往自己身上攬,我看了也是非常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