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23日訊】1月22日上午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在點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23法庭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許志永本人與律師們都認為庭審程序違法,因此以靜默進行抗議庭審不公。許志永在庭審即將結束時,嘗試宣讀自己的最後陳詞,但被法庭粗暴打斷。這份陳詞的全文隨後被上傳至網路。
日前,《法廣》全文發表了據稱是新公民運動志願者團體公布的許志永法庭上的最後陳詞。
這篇題目為《為了自由•公義•愛-我的法庭陳詞》的聲明,詳細解釋了新公民運動的理念和目的,介紹了他們推動教育平權和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理由和過程,包括推動導致許志永被起訴策劃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的7.5請願和2.28請願。
許志永在其長篇法庭陳詞中指出,當局指控他在推動教育平權、隨遷子女就地高考和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行動中擾亂公共秩序,實際上是在打壓新公民運動、阻礙中國和平改良的民主憲政之路。
許志永表示,他們倡導每個中國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把公民的身份當真,我們是公民,是國家的主人,不是臣民,順民,草民,暴民;把公民的權利當真,那些寫在《世界人權宣言》和中國憲法里的選舉權、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神聖的權利不能永遠是一張白條;把公民的責任當真。
陳詞寫道:「中國是我們每個人的中國,良心正義的底線在我們每個人的腳下,需要我們每個人去堅守;新公民運動倡導自由、公義、愛的新公民精神。個人自由,無拘無束真實快樂的自我是國家和社會的永恆目的;公義是個人自由的邊界,是此世間的公平正義,是恆久的道義良心;愛,是友善,是寬容,是同情,是奉獻,是人世間最美好的情感,是幸福的源泉。」
許志永表示,公民群體有共同的公民身份,共同的民主憲政理念,共同的自由,公義,愛的信仰。公民群體作為公權力的監督者,政治改革的推動者,民主法治的建設者,在推動社會進步的行動中健康成長。推動教育平權,隨遷子女就地高考和呼籲官員財產公示就是在這一理念下的公民行動。
陳詞寫道:「十年了,因為選擇站在無權無勢者一邊,我們見證了太多的不公不義,太多的苦難不幸,可我們依然懷著一顆光明的心,理性建設性推動國家進步。」
「然而遺憾的是,你們把公民群體的存在和成長當成異端心懷恐懼,你們說我們有政治目的,是的,我們的政治目的很清楚,那就是民主、法治、自由、公義、愛的美好中國。我們追求的,不是為打江山坐江山,為權力不擇手段的野蠻政治,而是美好政治,是為公眾謀取福利的美好事業,是全體公民共同治理國家的事業,我們的使命不是為了獲得權力,而是為了約束權力。」
陳詞表示,當下的中國,社會不公問題激化,而政治權利的不公既是最大的社會不公,同時也是其他不公正的根源。一系列重大社會問題的根源就在於,一個特權利益集團壟斷了全部國家政治權力和經濟命脈,中國的根本問題就是民主憲政問題。年年反腐敗,可是六十多年來,腐敗愈演愈烈,沒有民主選舉,沒有新聞自由,沒有司法獨立,絕對的權力不可能打造一個清廉的政府。
陳詞說:「民主憲政運行需要良好的政治文明土壤,而這土壤就是我們的集體預期和信仰。美好政治必須成為國民的信仰,無底線的野蠻政治必須在每個人的心靈深處永遠成為過去。這需要一群優秀的公民勇敢地擔當責任,犧牲自我,成為公民的楷模,這也是我們每一個中國人的責任。」
許志永最後呼籲:「同胞們,任何時候,不論中國發生了什麼。我懇請大家一定要堅守自由、公義、愛的信仰。堅守自由的信仰,活在真實之中,追求一個世紀以來仁人志士們浴血奮鬥所追求的那些普世的自由權利;堅牢公義的信仰,任何時候都懷有一顆的心,絕不為目標不擇手段;追求一個民主法治健全、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強有制約、弱有保障的正義社會,一個道義良心基石上的社會;堅守愛的信仰,這個民族有太多陰暗苦毒的靈魂需要救贖,人與人之間有太多的戒備、恐懼和敵意,這些埋藏於靈魂深處的魔鬼必須被驅除,但這驅除的過程不是仇恨,而是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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