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中共與財產公示

【新唐人2014年1月23日訊】杭州大學法學教授范忠信斷言,中共在2013年會對官員財產公示立法,首先會對縣鄉一級官員財產公示,然後逐漸向高層和全面公示官員財產發展。范忠信承諾如果屆時沒有就財產公示立法,他賭輸了的代價是將爬行一公里。結果在2014年的第一天,范忠信在妻子和愛犬的陪同下,他在杭州南湖邊十足爬行了一公里,手掌和膝蓋都被磨得鮮血淋漓,爬行全程錄像並被放到網絡上公示。國內外媒體和網絡對此都有不少報導,社會輿論對范忠信的目的也大加揣測,什麼作秀出風頭賺眼球搞行為藝術都有。也許范忠信真以為中共還會要臉,對當今世界通行的管束官員廉潔的做法,也會在社會不斷的呼籲敦促下實行。或者范忠信想要官員財產公示盡快立法,希望通過一些社會關注的行動促使早日到來。總之范忠信想在官員財產公示上起些作用,這一用心通過他高調打賭是不難看出來的。

就官員財產公示立法在大陸提出已經超過二十年,被稱為陽光法案的官員財產公示法案,早已是世界上遏制官員貪腐的有效利器。大陸民間社會因為深受中共官員貪腐暴虐,這期間從未停歇過呼籲敦促就此立法的強烈表達,中共也幾次表示將研究並解決財產公示的立法問題。但是也像在聯合國簽署人權公約一樣,就是推諉拖延不進行實質的立法程序。中共不僅不對財產公示進行實質立法工作,還大肆打壓迫害推動財產公示立法的人士,許多要求公示財產的社會輿論和行為,都遭到中共花樣百出的迫害直至抓捕判刑。例如一些拉橫幅舉標語強烈表達願望,敦促中共盡快就官員財產公示立法,用以遏制氾濫成災的官員貪污腐敗的人士,包括大量受害的訪民以及維權人士和律師,就長期遭受中共的威嚇騷擾抓捕乃至判刑,這樣的事例在網絡和國際媒體上都有翔實報導。

其實中共即使裝模作樣對官員財產公示立法,也是聾子的耳朵擺設不會有實際意義的,即不可能真正徹查中共貪腐官員的財產。中共從來就是將法律視為愚弄民眾的工具,任何制定了的法律只要有礙專制橫行,就不會有絲毫實施和保障的可能。例如中共早就制定了遊行法,但數十年過去了居然沒有批准過一次民眾遊行:再如中共憲法和法律都說保障公民的言論結社自由,但是表達批評中共和結社意向的大陸人士,無一例外遭到了中共極度殘暴的迫害甚至死亡。中共不僅對大陸民眾如此橫蠻無理,就是對國際社會也同樣簽署了的法律毫無意義,例如中共承諾遵守WTO的規則得以加入,但是至今不想遵守的內容根本不理睬國際指責。官員財產公示就是立法同樣能夠絲毫不履行,因為這次涉及的是更為直接危及官員得失的問題,其抵制的動力遠大於只是維護中共專制的需要。

既然中共完全清楚即使官員財產公示立法了,只要在中共專制政權下也不會真正威脅到他們,又為什麼不做做樣子矇騙輿論裝扮點臉面呢?其實主要的原因不外乎內心怯懦和懼怕追查。中共雖然也會唸唸反腐敗之類的矇騙輿論的謊言,習李掌權之後還喊出蒼蠅老虎一起打、反腐肅貪要有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決心等高調,但中共內心深處對貪腐是極度怯懦不敢觸及根本性實質問題的。所以中共最大限度也就是抓幾個貪官,平息一下輿論和減弱點貪腐力度,而絕不會也不敢真正考慮制度性根絕貪腐問題。即使以習李政權目前貌似強硬的反貪腐作為,以一年的時間不過處理百八十個貪腐官員,要處理一遍現有的貪腐官員幾萬年也不夠,何況這種處理偏向政敵和遠遠趕不上新生貪腐的速度。中共另一個不敢將官員財產公示立法的原因,是害怕立法之後必將帶來的追查官員財產的社會風暴。雖說中共官員會不惜一切打擊壓制這種追查,但畢竟會出現迫害維護法律者的尷尬,還有中共貪官整體的恐慌和社會反貪及憤怒的高漲。

中共權勢核心決策層對官員腐敗貪污程度,實際上早就是心知肚明一清二楚的。例如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會見戈爾巴喬夫時,曾經向戈爾巴喬夫探討有無解決官員貪腐的良藥,並最終歸結到有效遏制腐敗唯有實行民主政治了。這說明趙紫陽當時就完全清楚中共官員的貪腐,已經是普遍存在並且根深蒂固而且無可救藥,所以他位居總書記也意識到要結束中共政權,接受世界普遍實行的民主制度才能遏制官員貪腐。但是像趙紫陽這樣天良未泯,不惜改變政體也就是放棄自己為官的基礎,也要遏制官員貪腐的中共高官,在中共內部是極其稀有的異數。中共整體對專制集權是致死不願放棄的,而他們維護專制集權的動力和需要,就是作威作福魚肉百姓滿足自己名利上的一切物慾。只要專制集權的政權性質沒有改變,不論唱什麼調調的整肅貪腐都是騙人的大話空話,最多不過是利用來剷除政敵異己的齷齪手段。而所謂的官員財產公示不論是不是立法了,都不可能確切實施成為遏制官員貪腐的利器。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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