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售新原則 避免侵犯人權

【新唐人2014年01月16日訊】歐巴馬總統今天(15日)簽署規定軍售盟國事項的總統令,是1990年代中期以來首次更新軍售指導方針,內容是美國禁止決策者在明知武器可能用來犯下殘暴罪行的狀況下批准軍售。

據中央社報導,美國向其他國家軍售常規武器的新指導方針,人權方面的規定更加明確,禁止決策者在明知武器可能用來犯下殘暴罪行的狀況下批准軍售。

新規定規範美國政府和軍火公司的海外軍售,以及為軍援或海外安全援助提供的武器、資訊、服務、設備。

這是美國首次明確以「克制」當做軍售的指導方針,凸顯官員必須謹慎考慮軍售是否將使安全情勢進一步惡化。

舊政策要求決策者考慮客戶國的「人權和恐怖主義紀錄」,以及美國武器遭濫用的可能性,而新政策更進一步。

新政策要求決策者考慮武器被直接或間接濫用來侵犯人權、使美國涉及侵犯人權或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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