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2013年新聞自由離中國更遙遠

【新唐人2014年1月12日訊】2013年,北京打壓媒體雙管齊下:一是「靖內」,抓捕、懲罰、規訓,甚至對記者採用污名化方式摧毀媒體業信譽,意在加強對本國媒體業者的思想控制;二是「攘外」,以拒絕續發簽證的方式,讓外媒加強自律以換來在中國立足的機會。以下五方面充分展現了媒體受到強力控制的基本脈絡。

一、「證詞事件」與《南方週末》聲譽之殞

《南方週末》之殞,是聲譽之殞,非報紙實體之殞。這殞落並非源自《南方週末》在2013年初那場抗爭中表現欠佳,也不是因為2014年的新年獻詞成為囁嚅式自述,而是緣於南方報業集團向警方提供了一份對聲援者郭飛雄等人的不利證詞,這份證詞被視為對聲援者的出賣。

2013年1月《南方週末》部分編輯記者因新年獻詞被修改而引發的抗議,實際上是對中共新聞監管體制的不滿的一次爆發。因此,社會各界人士紛紛聲援南周,有部分人士聚集於《南方週末》辦公大樓前表示聲援。儘管《南方週末》的編輯記者們刻意淡化新聞自由的訴求,但隨著事件演化為公共事件,參與聲援的人士紛紛提出新聞自由的訴求。此事導致一些支持者如郭飛雄等被捕。

當時在外界大力聲援之時,《南方週末》顯示了退縮之意。對於這一點,外界因為理解中國政治環境的嚴酷並未深加責備。但12月下旬「證詞事件」曝光,使《南方週末》的社會聲望一落千丈。郭飛雄的代理律師張雪忠透露,在閱卷時發現,為了配合警方對郭飛雄、劉遠東、孫德勝等人的指控,11月18日,南方報業傳媒集團以集團法人名義出具了一份蓋有公章的《關於2013年1月6日至9日,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大門口人群聚集事件的情況說明》,稱「聲援者的聚集對集團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了較大影響」。

「證詞事件」給《南方週末》這份「自由主義報紙」蒙上了厚重的陰影。各種指責備至,一些南周人雖然希望說明這是「老闆」所為,與記者編輯們無關,但無法消除社會不滿。

二、對市場化媒體採用「污點尋租」的方式予以打擊

2013年10月,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為捲入湖南中聯與三一兩家企業惡性競爭事件而採寫的「有償新聞」,讓中國的市場化媒體遭受了一輪聲名浩劫,公眾對此一片斥罵之聲。媒體業名人胡舒立認為「陳永洲事件中暴露出的基於新聞報導權、記者監督權的權錢交易,……其實不啻於新聞界一次令親者痛仇者快的自我戕害,受傷最深的是矢志公義、推動社會轉型進步的新聞事業。」

中國媒體業一直被權力扼住咽喉,在權力與金錢的夾縫中艱難生存,媒體業早就被扭曲成一個利用報導權生存的利益集團,也許有可能存在「矢志公義、推動社會轉型進步的」的極少數媒體人,少數媒體也可能偶然會做些「矢志公義」的報導,但絕不存在「矢志公義」的新聞事業。因此,這篇多少有點矯情的言論引起業內同仁不滿,由此引出周海燕《「污點尋租」與國家對意見表達的分層治理》一文。到目前為止,這是對中國新聞業陷入有償新聞泥沼的制度成因分析得最深刻的一篇文章。

周文指出,寫有償新聞,是新聞業從業人員普遍具有的「污點」,是制度設計時有意為之,目的是為政府整治新聞業提供理由,即「污點尋租」,「這種尋租不同於握有公權者以權力為籌碼謀求權錢交易,或 『新聞尋租』中『不給錢就發稿』的敲詐行動,而是通過手中掌握的醜聞形成某種類似權力的威懾力,對新聞活動形成干預和限制」,「此次治理行動,清晰地呈現出從下至上『分層治理,各個擊破』的策略特徵,即尋找當事人的道德或法律污點,以減少輿論同情與支持,同時對其它發言人形成寒蟬效應」。

當年江澤民打擊政治反對者採用「政治問題非政治化」策略,官方認為效果很好。對媒體從業者的「污點尋租」,其實就是對江氏策略的一種延伸與發揮。

三、嘗試馴化外國媒體

2013年,中國政府將「馴化媒體」大計擴及到外國媒體。自9月份以來,彭博、路透、《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等多家外媒的中文或英文網站在中國大陸被封。彭博和《紐約時報》的幾十位駐中國記者的年度簽證延期申請被擱置。在2013年底,經歷過一番「互動」後,彭博社所有記者與《紐約時報》部分記者的簽證獲解決。

《紐約時報》被懲罰的原因,是因為報導了溫家寶家族的財富故事,彭博社亦曾發文曝光習近平姐姐家的數億財富。

這一期間彭博社與中國官方的「互動」值得品味:彭博社新聞總編馬特∙溫克勒(Matt Winkler)10月末表示,發表敏感調查報告可能導致該社被驅趕出中國。他以國際媒體在納粹德國實行自我審查得以留在德國繼續進行新聞報導為例,說明彭博在中國實行自律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為實現這一策略,該社將部分涉足中國調查報導的記者停職,並叫停一篇涉及高層的中國富豪的報導。以下的時間表很有意思:中國當局11月末在同一天突然檢查了彭博社設在北京和上海的兩個記者站。此後不久,公安部前副部長李東生被捕,據稱「中央在經過深入調查後查出彭博社有關習近平家族報導的關鍵線索,來自李東生所主管的610辦公室」。

自由國家的媒體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面,它們是媒體,有追求真實、秉持社會良知的特性,這是《紐約時報》等媒體在中國努力突破各種限制做揭露性報導的動力所在;另一方面,它們是企業,企業有追求利潤、市場化的一面。中共想利用後一特性「馴化」它們,利用卡住簽證的方式限制他們進入中國市場。這種策略在短時期內會奏效,至於外媒究竟會被中共馴化到何種程度,外界可拭目以待。

四、當局對互聯網採取的「淨網」行動

對互聯網的控制,2013年達到近年來最嚴厲的程度。自9月開始,中國政府只認真做一件事情,即強力管制言論。從查謠言、抓大V、直到「兩高」釋法,這輪「淨化網絡行動」的目的只有一個,即讓國民閉嘴,並將批評中共政府(包括官員)視若畏途。

所謂「兩高釋法」,指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事實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被判刑。因觸犯這條法律被抓的第一個人,是甘肅省張家川一位16歲的楊姓少年、中學生。

五、媒體從業人員的「洗腦」規範化

2013年中宣部最重大的「工作成果」,是將媒體從業人員的洗腦規範化,規定國內記者要想獲得從業資格,必須通過兩次「洗腦」培訓,第一次是在學校,第二次是從業資格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書才獲發記者證。為配合此目的,中宣部做了兩件大事:

1、推行由宣傳部主導的共建高校新聞學院。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暨南大學、武漢大學等均為中宣部的共建試點。這一模式是「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共建模式」之推廣。早在2001年,上海市委宣傳部就開始與復旦大學共建復旦新聞學院,前者在基礎設施、師資力量、政策導向等方面給復旦大學新聞學院以各種支持。據說,中宣部已將相關通知發到相關省份和高校,共建協議文本也必須按照復旦模式,明確要求由省委宣傳部派人出任相關高校新聞學院管理委員會主任或院長。

2、對現有媒體從業人員進行規訓。從2013年4月起,率先在中央電視台開展「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活動」,柴靜、芮成鋼、王小丫等一大批「名嘴」都現身說法,談了接受教育的體會。8月,中宣部下令,在全國官方媒體供職的所有記者和編輯,都必須在當月上課修習馬克思主義至少兩天,培訓人數達30萬人以上。

無論是「共建高校新聞學院」模式,還是思想培訓,都是為了貫徹所謂「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三條主要「原則」:即「喉舌論」(媒體是黨的「喉舌」)、「教育工具論」(報紙的工作「要教育人民認識真理」)、「輿論導向論」(讓記者俯首貼耳、充當宣傳工具)。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結論:2013年,中國新聞業離「新聞自由」這一目標不是近了,而是更遠。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