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主嫌精神正常 死者疑未死即遭肢解

【新唐人2014年01月10日訊】轟動一時的醃頭案今天(10日)開庭審理,主嫌陳佳富被控為謀保險金,去年3月殺害胞妹後,剔分屍身骨、肉,內臟以攪肉機絞碎,加水拌稀,頭顱則放進電鍋內鍋,用鹽巴醃漬再層層包裹冰存,棄屍時還蓋上妹妹生前殘留他人精液的內褲,企圖誤導辦案,遭嘉義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

陳佳富首度開庭時口吐白沫昏睡,一聽到要吃便當卻又清醒,到庭協助的精神科醫師認為陳佳富有多重人格違常,但檢方出具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的鑑定指陳佳富精神正常。因此合議庭法官尋求台大醫院第三方鑑定。

台大醫院對陳佳富的精神鑑定出爐,認為沒有證據顯示陳佳富有精神解離或多重人格。認為陳佳富在法庭上的異常表現,可能是緊張所致。這項鑑定恐攸關日後法院量刑。

法醫:疑未死即遭肢解

法醫今天在開庭時證稱,由於案發後只發現一個頭顱,因此法醫的工作是研判傷口是死前或死後造成、死亡時間與發現時間的差異性、從微細跡證去了解用幾種刀具處理。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蕭開平說,死者鎖骨有受傷,胸鎖乳突肌有出血情況,顯示生前有遭受外力掐擠,而且部分跡證顯示,死者有可能未完全斷氣,即遭肢解。

蕭開平指出,死者頭顱內沒有血液殘留,很可能是凶嫌在最短時間內,讓血液全部流光。雖然死者身上有驗出藥物反應,但都是死者生前吃的治療藥物,並無安眠藥成分。

檢方:第一現場清洗過

新北市警察局鑑識人員指出,陳佳富的胞妹陳婉婷遭殺害後,警方於去年6月間在陳佳富住處衣櫃下發現有血漬,最後驗出有陳婉婷的DNA反應。

檢察官也對於警方在蒐證過程中,在陳佳富家中找到的菜刀、電鍋內鍋驗出陳婉婷的DNA反應,以及在冰箱內找到的碳酸鈣粉末等過程,請警方詳細說明。

經交互詰問後,檢察官直指陳婉婷房間就是犯罪第一現場,並認為被告花費相當長的時間進行清洗,因為被告推測這段時間不會有人來,可見被告心思縝密、狡滑。

對於檢察官的指控,陳佳富仍一貫表示他是「冤枉的」、「沒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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