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10日訊】近日,廣西一名13歲留守女童從11歲開始,遭到至少16人性侵,被性侵次數至少50次,犯罪嫌疑人年齡最大的70多歲,案情觸目驚心,引發廣泛關注。
出生於2000年3月的受害人麗麗(化名)是廣西興業縣的一名小學生,近日被曝,從11歲開始,先後遭多人多次性侵。據大陸媒體報導,廣西興業警方向「中國網事」獨家提供的一份長達13頁的案件偵查情況報告顯示,2013年4月27日、5月6日、7月23日,受害人父親分三次帶著受害人到派出所報案,稱受害人自2011年起被人強姦,涉案人員共涉及同村15名村民和同鎮另外兩個村的3名村民。
興業警方表示,受害人舉報的18名涉案人員中,警方已經查明身份的犯罪嫌疑人有16人,目前抓獲14人,在逃2人,另有2人未能查明身份。
警方偵查結論顯示:2011年初,70多歲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在水田旁邊看到受害者在水溝裡撿田螺,頓起淫心,在明知受害人未滿十四週歲、仍為在校小學生的情況下,上前摀住受害人嘴巴,將其強行拉到山腳處實施強姦。之後,黃某某在2011年,又陸續以恐嚇、威脅等手段強姦受害人多次。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於2011年4月的一日中午,看到同村的受害人來到其家玩時,以少量金錢為誘惑,姦淫受害人一次。之後至2013年3月期間,陳某某在其家中,以每次10至30元不等的金錢為誘惑,先後姦淫受害人15次。
報導說,在已查明身份的16名犯罪嫌疑人中,「80後」有2人,「60後」有4人,「50後」有5人,「40後」有3人,「30後」有2人,案發時年齡最大的70 多歲,年齡最小的僅20歲出頭。系列案件從2011年初一直持續到2013年3月。在前後兩年時間裡,受害人至少遭到50次性侵。
這份落款日期為「2014年1月8日」的報告顯示,在抓獲的14人中,11人被移送檢察院起訴,1人被取保候審,1人被監視居住,1人正在辦理移送起訴;有5人涉嫌強姦罪、有7人涉嫌嫖宿幼女罪、1人涉嫌猥褻兒童罪,1人因證據不足檢察機關不予批捕。
家屬不滿部分嫌疑人以「嫖宿幼女罪」批捕
報導說,在辦案期間,女童父親多次到當地派出所對民警辦案態度、辦案進度、辦案程序及案件定性等問題進行質疑,辦案民警解釋後,女童父親不予接受,先後到相關部門上訪,指責派出所對此案不重視、不作為。
辦案民警指,女童父親對部分犯罪嫌疑人以「嫖宿幼女罪」逮捕有意見,認為一是以輕罪放縱了強姦犯罪;二是把被害人視為賣淫女,嚴重損害了女兒的聲譽,嚴重干擾了她的生活。
然而,興業縣警方卻稱,此案犯罪嫌疑人多,作案次數多,時間跨度大,當事人記憶混亂,物證人證稀少,「案件能辦到這個程度,實屬不易。」
「留守女童遭嚴重性侵」事件引發民眾撻罰。有網友說:只有死刑才能斬斷伸向幼童的黑手! ! !也有網友氣憤的說:把強姦幼女的人給閹了!還有網友說:有什麼樣的法律就有什麼樣的世道!
核桃仁WP:法律要改:強姦幼女一旦查證是實,槍斃!
cly_直球男二腦殘粉:這些人渣為什麼要來到這個世界上啊! 本來想著小女孩這麼大了怎麼受到一次傷害之後還不報警,而且還會被金錢誘惑呢 ,後來一想,這是留守兒童啊,親人都不在身邊,沒人告訴過她該怎麼做,也沒人能全心的幫她,總之趕快完善法律,一定要給他們懲罰啊!
Ipink0607:又看到這樣的消息,現在的人都怎麼了?果然是時代變了,生活條件好了就肆無忌憚為所欲為了是嗎?13歲的小女孩怎麼下得去手?大部分的人都可以給人當爹,當爺爺了,竟然還下得去這手,尼瑪,禽獸不如。
勁石_53623:把賣淫的罪名強加在對性知識一竅不通的幼女身上,什麼玩意!強姦就是強姦,沒有什麼值得爭論的。
老樹根的夢話:嫖宿幼女罪是混蛋罪名。對於未成年幼女性侵都應該是強姦罪,不管是否女童意願。
還有一名北京網友說:廣西很多孩子都是留守兒童,這種事多了,只有動用死刑才能懲罰這些禽獸不如的東西,這怎麼能說是賣淫呢,法律太爛,死刑死刑死刑,求求你們保護這些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