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被送精神病院 替代新「勞教所」

【新唐人2014年1月10日訊】張海彥是遼寧省丹東市下轄的鳳城市人,因舉報鳳城市高宏(外號紅哥)等人為首的黑社會團夥而被打擊報復、導致患病、治病至今被造假!被刑事拘留、被精神病、被開除工作、被逼上訪兩年多。

可近期,沒有精神病的他卻進了精神病院,一關就是近二十天。張海彥舉報的黑社會當地公安不去查辦,卻把舉報人關進看守所並報捕檢察院後未批又送進精神病院,難道這就是我們國家的特色嗎?

獲悉這個消息後,《中國精神健康與人權》月刊志願者文風,於2013年10月底電話採訪了張海彥,請這位在《中國精神衛生法》實施近半年後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東北漢子,談了他的被精神病經歷。

文風:你好,張海彥。聽說你剛從精神病院出來,是嗎?

張海彥:是的,我原來在單位患有肺結核病,不給治療、還被開除了,身體不好,關進精神病院後身體越來越差。我妹妹和家人又在外面一個勁地找他們,最後他們讓我寫了保證後就將我放了出來。

文風:寫什麼保證呢?
張海彥:保證主要有這麼幾條,一是不准再在網上發佈「反動言論」,二是不能再纏訪、非正常上訪,三是不准非法「串聯」。他們還讓我保證不再上訪,我堅決沒寫。

文風:聽說你這次是在瀋陽抓的?
張海彥:是的,2013年8月底不是進行全國運動會嘛,就在我們遼寧省瀋陽市進行,全運會是8月31日在瀋陽奧體中心開幕。當天中午我就到了奧體中心,但根本進不去,我就在奧體中心外面轉悠了一下。其實這次到瀋陽,我還是想借這個機會到省信訪局去反映一下我的冤情。

但當天,我們鳳城市鳳凰城公安分局的七、八個警察就趕到了瀋陽,在瀋陽奧體中心外抓住了我,他們把我推上車後就怒氣衝衝地指責我說「不聽話,還到這裡來」,說著就對我進行毆打。三、四個小時後,我被押回了鳳城。到鳳城後他們就宣佈對我刑事拘留,罪名是擾亂公共秩序,當天我就進了看守所。

文風:你又怎麼從看守所到了精神病院呢?
張海彥:我在看守所一直關到9月26日,鳳凰城公安分局的警察在這一天突然把我從看守所裡提出來,送到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進行「鑒定」。「鑒定」時,醫院先給我做了腦電圖,結果「沒有明顯異常」,接著讓我在電腦上答題,答了二次,每次一百題,我都正常回答了。期間警察還對大夫說我把我的事在網上亂說,造謠。於是四、五個大夫對我進行「會診」,主要問我為什麼上訪。問完後我就被帶回了看守所。10月11日,我就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文風:還是警察把你送進精神病院的嗎?送進了哪家精神病院
張海彥:對,還是鳳凰城公安分局的警察將我送進精神病院的,是我們鳳城第四醫院,這裡收治精神病人。

文風:你到精神病院後情況怎麼樣?有被吃藥打針嗎?
張海彥:10月11日我被送進鳳城第四醫院的第一天,當天晚上醫院就用布袋子將我手腳都綁在床上,隨後就給我吃藥,吃了藥後我就昏昏迷迷睡著了,醒來後發現被鬆綁了。自此至後我每天都被迫吃藥,每天早、晚各一次,每次是二小片一大片。

文風:十幾天藥吃了後精神及身體狀況怎麼樣?
張海彥:藥吃了後就想睡覺,人全身無力,反應遲鈍,你看現在和你說話都很遲鈍。其實在精神病院裡還有一件事很可怕,就是那些真正的精神病人,他們很恐怖,後來因我有結核病被換到了單獨的病房。

文風:將一個人關進精神病院進行強制治療必須要經過鑒定的,你現在知道 「鑒定」 的結果了嗎?
張海彥:9月26日那次「鑒定」,當時沒有人告訴我「鑒定」結果,直到我離開看守所時,我的釋放證上寫我經鑒定為「偏執性精神病」,無刑事行為能力,予以釋放。我被送進鳳城第四醫院後,醫院裡面的醫生也說我是「偏執性精神病」,我現在拿到鑒定書,這是公開造假鑒定書迫害我。

其實他們這次還有一個違法的地方,10月11日我離開看守所時,我已被關了四十二天,遠超過了三十七天的刑拘期限。我找他們質問,他們說給我作精神病鑒定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找藉口超期關押。

文風:最後想問下你以前是否有患過精神病?
張海彥:沒有。

文風:謝謝你接受採訪
張海彥:不客氣。

據遼寧鳳城市訪民張海彥的家人,近日告訴本工作室,張海彥於今年8月底圍觀全國運動會開幕式後,被抓回鳳城先是關在看守所刑拘42天,不給拘留證。後於10月11日被送進鳳城精神病院,直到10月28日才獲釋。相關情況正在瞭解中。

張海彥電話:1304128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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