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5日訊】宜蘭蘇澳籍漁船「特宏興368號」上的漁工將船長與輪機長殺害,從此船主與船失去聯繫,船主報案,海巡署歷經24天找到「特宏興368號」,經檢方偵查後,將涉案的8名漁工依殺人罪嫌起訴。
據中央社報導,「特宏興368號」今年元月18日從南方澳出港,航向東太平洋海域作業,準備捕撈鯊魚與劍旗魚等,當時船上除了有船長陳德生、輪機長何昌琳之外,還有9名印尼籍漁工。
「特」船船主莊清旺於7月15日最後一次透過衛星電話與船隻聯繫之後,漁船從此失聯。
事發後,海巡署派遣「巡護七號」從斐濟運補出發後,前往「特」船失聯相關海域尋找,終於在7月27日(台灣時間)登上「特」船,發現陳德生與何昌琳都不在船上,懷疑被印尼籍漁工丟入海中。
在歷經24天、長達約4870浬航程之後,「巡護七號」8月20日終於拖帶「特」船返港,9名印尼籍漁工隨即交由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宜蘭地檢署今天(25日)公布的起訴書指出,7月15日(台灣時間)下午,「特」船在東太平洋海域作業時,陳德生因作業問題與一名漁工起衝突,隨後遭部分漁工以浮球毆打,最後被丟入茫茫大海中,至今仍未尋獲。
檢方調查,這名漁工隨後向部分新漁工教唆說,「我剛已毆打船長了,剩下輪機長是你們的事」、「把輪機長處理掉」;何昌琳之後在熟睡中被部分漁工抬往船外,丟入海中。
檢方說,何昌琳在落海前,曾一度緊抓漁船旁的欄桿,但之後遭漁工們踢下海,至今也未尋獲。
檢方認為,「特」船上其中8名漁工狠心聯手將陳德生與何昌琳推下海,依刑法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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