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案高振利重判16年 裁定羈押

【新唐人2013年12月17日訊】大統公司以低價棉籽油混充高價橄欖油,引起廣泛民眾對於食安的擔憂。今天彰化地方法院針對大統公司負責人高振利做出判刑,依八項詐欺罪重判16年,也在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高振利。

彰化地方法院在週一上午一審宣判,依八項詐欺罪,重判高振利16年,高振利委任律師表示,法官判16年是國內最重,將提上訴。

高振利委任律師李進建:「是判重了,是判重了,當然我們是認為說,是不是要符合社會期待,這個我們是不予置評。」

警察:「這個讓你簽名一下,我們法院執行拘提任務,這邊讓你簽收」

刻意低調,帶上帽子跟口罩,下午高振利到警局報到,隨即被警方帶上手銬,彰化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做出裁定,羈押高振利,原由在於被告年紀大,加上刑責重,認定高振利有逃亡的動機。

彰化地院發言人余仕明:「掌握高姓被告,手上握有大筆現金,所以認定事實足認為,他有逃亡之虞,所以裁定羈高。

高振利手中握有9500萬的大筆現金,彰化地方法院對於大統公司卻只輕罰5000萬元,院方表示,由於民眾還有通路商,還需有管道求償。

新唐人亞太電視葉錫鴻台灣彰化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