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家門口輸官司 首爾法院不禁蘋果

【新唐人2013年12月12日訊】三星電子在韓國控告美國蘋果電腦舊款iPhone與iPad侵犯三款行動專利,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2日駁回了三星公司的起訴,裁定蘋果並未侵犯三星的專利技術。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法官表示,蘋果產品如iPhone 4S、iPhone 5以及iPad2,並沒有侵犯三星在簡訊顯示,以及群發簡訊的功能專利。法院不支持三星禁售蘋果產品的請求,並駁回三星9萬5千1百美元的賠償要求。

法官安熙吉(Ahn Hee-gil):「關於兩項專利的訴訟,我們無法認可它侵犯專利。它能夠輕易的被以前的智慧型手機科技發展出來,所以沒有任何(科技上的)進步。我們也無法認可另一項專利侵犯案,因為蘋果產品並未擁有這項專利的許多要素。」

三星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它對法院的判決感到遺憾,會繼續採取必要行動來保護其智財權。

這場官司是全球兩大電子巨頭從2011年開始的訴訟戰的一部分,當時,蘋果首先控告三星模仿iPhone和iPad的外觀設計和功能。

星期四的判決之前,德國曼海姆法院駁回蘋果對三星侵犯其實用專利的指控,該項專利與智能手機應用的多語言功能有關。

三星股價週四收低0.7%,韓國股市收低0.5%

新唐人記者戴士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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