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遭跨省追捕押回青海 警方才知抓錯人

【新唐人2013年12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宇晴綜合報導)11月24日,在湖南耒陽西高鐵站,現年26歲的李芝(化名)被警方指稱涉嫌去年青海盜竊案,被警方帶走,在衡陽看守所被關押12天後,被押送到青海。經核實發現此李芝非彼李芝。此次的跨省抓捕壯舉原來是個大烏龍。

據大陸媒體12月10日報導報導,李芝和五歲的兒子當日正要買票乘高鐵回長沙。不幸被警察攔截,說她已經被警方列為網上追查對象,要立即被帶走調查。隨後被轉送到衡陽警方,由於不能跨區辦案,所以在衡陽派出所被關押了十多天後,於12月5日,李芝被青海警方帶走。

12月7日下午,李芝的先生劉華接到了警方的電話,稱經核實以基本排除了李芝的作案嫌疑,她的身份被盜用了。但由於電腦系統問題,要到周一(12月9日)確認指紋後才能將其送回。

據青海民警張軍治表示,去年11月,西寧五四街派出所抓獲一名女子,盜竊了7200餘元。由於事發在西寧人民街派出所轄區,後來案件被移交到該派出所,「當時是一個團伙,三個人只抓到其中一人。」

在審訊過程中,女子自稱叫「李芝」,湖南耒陽人,並報出了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當時她說沒帶身份證。」張軍治說,他們在網上查詢,該身份證登記的照片與犯罪嫌疑人很相似。

隨後經檢查,發現女子已經懷孕。據法律規定,懷孕或者哺乳期等特殊情況,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可「李芝」在取保候審期間一直未到案,所以後來被列為了追逃對象。至於女子是否有取保候審擔保人或者支付取保金,張軍治沒有正面回復。

李芝的丈夫劉華表示,他完全被弄糊塗了,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都沒有去過青海的妻子會和青海盜竊有關聯。而且自11月19日,李芝帶著兒子一起回到了耒陽老家,給奶奶慶祝八十大壽,並在隨後的幾天里,除了見親戚,期間毫無異常。

劉華表示,去年7月,妻子在瀏陽丟失了身份證,一個月後,他特意跑到長沙去幫妻子不辦,不過當時並沒有掛失。

李芝表示,在進看守所前,一名女警命令她脫光衣服進行搜身,令她感到十分沒有尊嚴。回想過去的十多天,被關在房間里,看不到天空,只能看到鐵窗,李芝用度日如年來形容,相見孩子,每天以淚洗面,情緒十分的低落,且內心十分的委屈。經檢查,李芝已經意外懷孕一個月了。

雖然現已證明了李芝是清白的,不過對於妻子這十多天的遭遇,和孩子所受到的驚嚇,劉華表示十分氣憤,希望警方應為辦錯案,給予家屬一定的精神賠償。

消息引發外界譁然。湖南常德的一位手機用戶質問:「為什麼兩次都沒有核實身份?第一次盜賊用別人的證件,為什麼沒有核實發現?第二次,抓到人後為什麼不核實身份,而是十二天後才發現?」

網友「醉別小樓_無名」怒斥:「簡單粗暴抓捕,12天才知道抓錯人,這些警察隊伍的智商和業務能力也就這樣了。「」

還有不少網友感嘆:現在這些警察也就只懂得野蠻執法。「只是苦了社會上那些無奈可憐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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