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呆在家裡的「在逃犯」

【新唐人2013年12月3日訊】據明慧網報道,2013年9月7日上午,吉林舒蘭法輪功學員宋彥群被舒蘭北城派出所片警潘國田等四人從家中綁架,當天下午,被長春女子監獄的兩名女警,從舒蘭市北城派出所,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宋彥群因為信仰「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於2003年被中共非法判刑12年,關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期間,遭到了野蠻的非人虐待,直到生命垂危,於2012年12月16日得以保外就醫,回家休養。

宋彥群在家休養期間,舒蘭市610、街道、派出所經常到家中騷擾,並威脅要對其家人手機監控等等,這些騷擾和迫害,對宋彥群的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壓力,使得本來虛弱不堪的身體恢復十分緩慢:身體極度瘦弱,難以進食,每天睡眠很少。在這種情況下,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又以「在逃」為由,唆使舒蘭北城派出所片警,在家裡將宋彥群劫持回監獄,並揚言要給宋彥群加期。

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構陷宋彥群「在逃」的說法既荒唐,又惡毒。宋彥群自從回到家裡,直到再次被綁架,身體一直不好,為了恢復健康,從來不外出,每天都在家裡獃著休養,這樣一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規規矩矩呆在家裡的好人一夜之間就變成了「在逃犯」,這種在家裡就能輕而易舉的將「在逃犯」「抓捕」的行為,其實質恰恰是中共流氓、惡警十多年來入室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慣犯行為。

宋彥群原本是一位優秀的英語教師,畢業於長春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國際貿易系。因為修鍊法輪功,2003年11月被舒蘭市公安局破門而入,非法抓捕。舒蘭市公安局局長辛河、警員李卓、李耀臣、李甲哲、王庭柏等雇傭黑社會兩個打手,在南山看守所把宋彥群和宋冰(宋彥群的妹妹,已經於2009年被迫害致死)綁在審訊的椅子上刑訊逼供,上背銬,殘忍地往鼻子、嘴、甚至眼睛灌芥末油,灌得滿身都是,燒得五內俱焚,又用硬物扎耳孔等等。看到這樣的殘酷迫害,在場的良心未泯的警察都說,對兩個孩子這樣太沒人性了!

為了陷害宋彥群,一些毫無人性的警察在宋彥群絕食抗議一個月的情況下,不通知家屬,勾結檢察院、法院違法秘密開庭。宋彥群的父親請了律師,司法人員不讓介入,當場都是公檢法內部人員。檢察院編造所謂的「證據材料」、起訴書的內容都是誣告陷害。法庭上,宋彥群要依據事實自己辯護,法官阻止宋彥群說話。辛河向公訴人擺手示意繞開法律,宋冰抗議說:信仰是受憲法保護的,更何況捏造虛假材料強加罪名是誣告、陷害。宋冰揭露李甲哲等暴力取證,李甲哲在後面不住地謾罵。宋彥群和宋冰被非法枉判10年、12年,兩姐妹提出無罪上訴,法官無法無天,公然違反上訴不加刑的法律規定,對宋彥群姐妹各加期2年!2004年5月宋彥群姐妹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迫害。

對宋彥群姐妹的非法審判過程中,中共的公檢法機關披著法律的外衣,執法犯法:公安局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誣告陷害;檢察院本來應該監督公安機關和法院依法行使權力,他們不僅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相反,卻幫助舒蘭市公安局一起誣告、陷害宋彥群姐妹,配合公安局一起做惡,編造所謂的「證據材料」,違法起訴宋彥群姐妹,對於宋彥群姐妹在二審中被法院加刑2年的枉法裁判行為置之不理;法院違法秘密開庭,違法剝奪宋彥群姐妹請律師的權利和自己辯護的辯護權,與舒蘭市公安局、檢察院狼狽為奸,枉法判決宋彥群姐妹10年和12年的重刑。身為司法人員,視法律為兒戲,在宋彥群姐妹上訴後,利用法律打擊報復,給宋彥群姐妹非法加期,這樣的判決不僅無效,而且,判決的法官本身就是在犯罪!然而,在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之下,真正的罪犯受到的是獎賞,而善良無辜的宋氏姐妹卻因為這樣的違法、無效判決被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迫害。宋彥群在吉林省女子監獄歷經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被強行思想「轉化」,10年來遭到的殘酷迫害,罄竹難書。

因為宋彥群堅持「真善忍」的信仰,拒絕罵人、揭批、寫「五書」等等,經常被以罰站、毆打、不讓睡覺等形式殘酷迫害。在吉林女子監獄,最邪惡的迫害手段就是上「抻床」,先是把被迫害的人全身扒光,四肢固定綁在床上,用細繩勒。惡人抻的時候,使被迫害的人身體懸空,重量承載在抻著的四肢上,疼痛難忍,時間長了,就會殘疾。2005年5月,吉林女監有些毫無人性的警察為了「轉化」宋彥群,將她綁在「死人床」上像「五馬分屍」一樣,用繩子綁緊,四肢被用力向外抻,大小便無人問津。「抻刑」造成她腿部毫無知覺,終日冰涼,不過血脈;整個右臂,骨頭疼痛難忍,手抖動的特別厲害,不能寫字;大腦反應遲鈍,不好使;同時兩肋、肺部疼痛難忍,肺結核在迅速惡化。

2012年3月,女子監獄教育大隊逼迫宋彥群寫揭批法輪功的材料,並將她關押在「嚴管班」進行「嚴管」,安排四個犯人「包夾」監控、限制、迫害她。4月11日晚,四個「包夾」在管教的唆使下,把她的衣服扒光進行毒打,還往身上、腿上、腳上猛踩,打得她遍體鱗傷。還有一個「包夾」天天打她嘴巴。在宋彥群各項功能小便正常時,就被強行插導尿管進行殘酷的迫害。2012年5月宋彥群的老父親去探監,見宋彥群目光獃滯、語言遲鈍、雙臂僵直、兩腿浮腫,行走困難,生命垂危。在這種情況下,監獄還在逼迫她放棄信仰而採取罰站、倒掛、剝奪睡眠、上廁所等最起碼的基本人權,並口口聲聲稱在為她「治療」……。會見期間,宋彥群告訴其父:監獄拿來一份生死自負的文件讓她簽字,宋彥群拒絕簽字,最後監獄威逼脅迫她按了手印,這種脫卸責任的野蠻做法,永遠也遮不住迫害的事實真相!為了制止這種慘無人道的犯罪行為,宋彥群經過八個月的絕食抗議,於2012年12月16日被家人接回,在家休養。

然而,宋彥群的身體還沒有恢復,吃飯、睡眠都極不正常的情況下,吉林省女子監獄卻以「在逃」為由將她再一次劫持到監獄迫害,作為宋彥群的父親,一個年過七旬、已經失去一個女兒的老人,如今不得不再次為飽受摧殘、身體羸弱、又被綁架的女兒四處奔走,直到她能夠恢復自由為止!

而中共的惡警、爪牙,舒蘭北城街道派出所片警潘國田等四人在綁架宋彥群的過程中,先闖到宋家敲門,遭拒絕後,把宋彥群的鄰居叫來,欺騙宋彥群,謊稱為了調查社會穩定民意簽個字,將門騙開后,把宋彥群綁架。再將宋彥群做人質,與吉林省女子監獄警察討價還價,惡警潘國田向吉林女子監獄女警要協助綁架的好處費2000元,對方給了惡警潘國田500元。

這就是中共的司法:打著法律的名義,幹著流氓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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