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的10條秘決

【新唐人2013年11月23日訊】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是父母的寄託,是父母生命的延續,為了孩子,作為父母可以說是絞盡腦汁,盡最大的努力給孩子提供機會和平台,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健康的成長。《九個頭條》網站教你: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的10條秘決。

1、平安成長比成功更重要

安全的權利。教育兒童人人有若干權利,如呼吸權。這種權利任何人不能剝奪。告訴兒童,任何人也無權剝奪兒童的安全權。安全重於一切。

2、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許別人摸

保護自己身體的權利。兒童應當知道身體屬於自己,身體的某些部分應被衣服所覆蓋,不許別人看,不許觸摸。兒童有拒絕親吻、觸摸的權利。

3、生命第一,財產第二

生命第一的權利。告訴兒童在遇到暴徒時有權獲得朋友的幫助或堅決拒絕暴徒的要求。許多暴徒表面兇狠,內心卻很膽怯。所以許多兒童齊心協力,一齊高喊:「滾蛋!」這通常能把壞人嚇跑。萬一遇到真正的身體威脅,兒童身小力薄,一般只能向壞人屈服。

有時,孩子們會擔心被壞人搶去財產回家挨打受罵。例如有的小孩會想:如果壞人搶了我的自行車,父母準會打死我。應告訴孩子,他們的身體安全比自行車更重要的多。

4、小秘密要告訴媽媽

向父母講真話的權利。向孩子保證,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講明真情,父母都不會怪罪的,而且會儘力幫助孩子。當兒童向大人說實話時,他們應被充分信任。大人應當馬上信任兒童並及時幫助他們。例如,在性騷擾事件中,如果兒童向大人訴說,而未得到信任,這種騷擾會經年累月持續下去。

5、不喝陌生人的飲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拒絕毒品與危險品的權利。有權不聽陌生人的話,不喝陌生人的飲料,不吃生人的糖果。有權對毒品、煙酒堅決說不。

6、不與陌生人說話

與陌生人不打交道的權利。孩子有權不和陌生人說話。當陌生人與孩子說話時,孩子可以假裝沒聽見,馬上跑開。生人敲門可以不回答,不開門。告訴孩子,對陌生人不理睬是對的,小孩沒有能力幫助陌生人。大人絕對不會認為這是不禮貌的。

7、遇到危險可以打破玻璃,破壞傢具

緊急避險的權利。為了保護自己,兒童有權打破所有規章與禁令。告訴孩子,在緊急之中,他們有權大叫、大鬧、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壞傢具。司馬光打破缸就是典型事例。

8、遇到危險可以自己先跑

果斷逃生的權利。遇到壞人、地震、大火孩子應當果斷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揮。

9、不保守壞人的秘密

面對侵害不遵守諾言的權利。告訴兒童,即使他曾發誓不告訴別人,但遇到壞人欺負一定要告訴家長,這些秘密千萬不要埋藏在心裏。

10、壞人可以騙。

對壞人可以不講真話的權利。遇到壞人,可以不講真話。機智應對,才是好孩子。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