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媒體界又出事 多名記者被查

【新唐人2013年11月14日訊】日前,大陸媒體相繼披露新聞從業人員違紀違法案件,中紀委官員則呼籲健全對新聞機構和記者的監管。有評論指,中國媒體長期政治上被嚴控,而其他方面放鬆加上巨大經濟壓力造成不正常媒體生態,導致有償報導及各種潛規則盛行。

綜合媒體消息,由中紀委和監察部主管的《中國紀檢監察報》說,中紀委常委俞貴麟近日主持會議,通報中國經濟時報河南記者站負責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情況。

通報說,「該負責人利用職務之便,採取以報道負面新聞相要挾等方式,向有關企業和政府部門索要錢款」,涉嫌違紀違法金額達126萬余元人民幣。目前,此人已被開除黨籍、解除聘任,並移交司法機關。

俞貴麟在通報會上呼籲健全和完善對新聞機構和記者隊伍的監管,規範媒體記者站管理。

就在中紀委常委呼籲加強對記者的監管之際,11月12日上午,三名記者因涉嫌非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受賄罪,在杭州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據《財新網》報導,三名被告人分別為《今日早報》經濟中心副主任金某某、《都市快報》財經證券部主任朱某、《每日商報》經濟部首席記者樓某某(女)。其中,金某某的涉嫌受賄金額高達332萬余元。樓某某金額最少,據稱,但也接近80萬元。

報導稱,這一醜聞爆發於2013年6月,最先是《今日早報》的金某某被抓。之後牽出其他一干人。據稱,此事牽扯麵很廣,涉及媒體人、公關公司者眾。此案開庭,僅是這一醜聞進入司法審判的開端。

有償報導、各種潛規則盛行

報導說,據熟悉情況的當地人士介紹,在杭州財經媒體圈,記者或媒體收受基金公司通過公關公司輸送的賄賂款是半公開的秘密。賄賂的錢款,有些是記者收了,有些是單位收了,有些是單位和記者分了。「其實,像紙媒這種平面媒體,收錢並不很多,收錢最多的是電視媒體上的那些財經報道欄目。」

香港《明報》周三報導說,有記者認為,財經版記者「油水」多,是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的行賄重點,也比較容易受到誘惑。而一些報紙的「經營類版面」更容易成為一些需要宣傳的公司的目標,軟性稿件中混入「有償新聞」,更易出事。

政治上嚴控打壓

除了賄賂,中共對媒體輿論一向來嚴格管控,日前的山西省委大樓門前連環爆炸和北京天安門金水橋汽車爆炸起火事件,當局幾乎都是用相同的手法,低調處理、控制輿論導向。

港媒報導指,中共中宣部已下令全國媒體低調處理山西省委爆炸案。報導中稱,案發後現場消息和圖片在微博滿天飛,中共黨媒雖照發報導,但新浪、搜狐、網易等主要新聞網站,並沒有重點專題及滾動報導。案發次日見報的各地報章,也被要求統一採用新華社稿件。

《明報》稱,10月28日北京市發生天安門爆炸起火事件后,中共當局也迅速控制輿論導向。28日下午2時,中共國務院網路信息辦公室即向各大網站發出指示﹕禁頭條報導;不準擅自報導事件;嚴控網上評論和跟帖,一旦出問題就封網。

中共前官方媒體人朱欣欣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中國的媒體是受官方所控制的宣傳機構,根本不具備新聞應有的客觀,獨立,真實等特點,完全是一個政治工具。

他說:「現在中國的媒體人很艱難,受到政治方面的高壓,作為社會的守望人,應當向公眾提供全面、客觀、真實的報導,這根本實現不了。很多媒體是自收自支,同時受到市場經濟生存的壓力,可是官方又要媒體完全聽黨的話。現在的媒體還不如妓女呢,妓女為生存還可以選擇呢。共產黨是不給錢,還要媒體給它幹事情,完全是一種強盜邏輯!」

上個月,大陸《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揭發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內幕遭跨省刑拘,引發國際媒體的關注。《新快報》也因此在頭條刊出「請放人」「再請放人」的消息。26日央視《朝聞天下》不顧司法程序和媒體道義,播出陳永洲「認罪」畫面,《新快報》和中國記者協會也相繼反水,刊發致歉聲明。

隨後央視播出的「認罪視頻」被大陸民眾發現,陳永洲的脖子有詭異血痕,明顯被人使用鐵絲或者繩索勒過,引起民眾廣泛質疑湖南警察對陳永洲曾嚴刑逼供。

對於陳永洲事件,朱欣欣表示,陳永洲只是一場政治運動的犧牲品。他說:事件的真相遠遠不是官方所報導那個樣子,這完全是剝奪了一個公民應有的權利。官方要打壓輿論媒體,搞一場運動,他是一個犧牲品。在中國缺乏司法獨立的環境下,拿他開刀,我們看過去的歷史都是這樣,每次大大小小的運動中,總是有些人成為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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