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09日訊】在紐約州擁有房屋的屋主請注意,不管您以前是否申請過紐約州房星計劃(STAR),請一定在12月31日以前重新申請,才能繼續享受這項減稅福利。
在紐約州擁有一、二、三家庭住宅、共有公寓或合作公寓的居民,都有權利申請紐約州房星計劃(STAR)而獲得減稅。依新法,過去曾申請「基本型房星計劃」(Basic STAR)的屋主應於今年年底前完成重新申請。
紐約州長庫莫表示,填寫申請STAR免稅待遇的表格非常簡單,只需要填寫幾行資料,而且表格有七種不同語言版本。民眾不必花冤枉錢去請公司或個人代辦此事。
STAR免稅待遇平均為700元﹔而居住哈德遜河谷和長島的耆老,可能獲得高達3000元免稅。民眾可上網:www.tax.ny.gov 申請辦理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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