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澳門財政局30日發出書面呼籲,市民儘快按退稅通知書辦理2011年度的職業稅(類似大陸「個稅」)退稅手續。,在目前減、免稅基礎上,年收入30萬(澳門元,下同),需要納稅4690元,政府還將退還60%的稅,最終的「個稅」只有1876元。這個消息引起大陸網友的熱議。
《南方都市報》報導,澳門一直執行寬鬆的納稅環境,一般需在年初遞交登記表,第二年年初或終止僱用後的第二個月遞交年度收益申報書。財政稅務部門審核後發出徵稅稅單,一般在第二年下半年才要求繳納上一年度「個稅」。例如2012年度職業稅最後繳納期限為2013年 10月31日。
在澳門稅制中,所有工資、傭金、津貼、獎金等工作酬勞都屬於職業稅。免稅額度不是固定不變的,行政長官的年度施政報告可根據通脹等因素,建議調高免征額度(起征點)。在起征點以上部分,稅率分別按7%-12%遞增,超過28萬的部分統一繳稅為12%。
本財政年度,免稅額從9.5萬元調高至14 .4萬元,減收全體就業居民職業稅的30%。
由於近年來通脹加劇、中產承擔納稅擔子,澳門特首崔世安專門在2013年度推出了針對中等收入群體的退稅政策:額外退還本年度已繳納職業稅的60%,退稅上限為1.2萬元。
假設一名澳門市民年入14.4萬報需依法申報「個稅」,年入約20萬才需實際納稅,政府還將退還已經交納稅金額的60%。
即便澳門市民報稅時不填寫「不屬課稅收益」,一名年收入在30萬的澳門人,至少享受7.5萬的不繳稅收益。餘下22.5萬按上述稅率計算共需繳納6700元,政府年度減稅30%,實際納稅4690元。這部分的60%又會被退稅,實際上最終全年僅繳納了1876元。
澳門的《職業稅章程》里,所有人員的不課稅收益共列出了數十項。諸如,退休金、撫恤金、住院開支津貼、結婚津貼、租屋津貼等等。其中因工作的交際費是以實報實銷方式免稅,交通費亦實報免稅,但以公務員標準作為上限。報稅扣除了干工作的成本。
這個消息引起網友的熱議。
網友SZ-WOOD:「看清楚了,是澳門呢!」
哭著出生:「澳門人不是中國人嗎?」
廣佛美食情報:「知道政府官員為什麼沒錢了嗎?」
公孫軒轅_19562:「這個稅法是真心為公民服務,減輕低收入者負擔。」
我有話說:「對某些劫貧濟富的官員們來說,這種信息是會自動屏蔽的。」
舒新穎律師調侃:「經過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代院長 鑒定 此新聞 為別有用心的 記者 報到 挑撥 澳門 與大陸 關係 抹黑 大陸的 建議以擾亂公共秩序罪 抓起來。」
鷓鴣天上飛:「在我們祖國內地,至少8萬元的稅。」
天印山龍哥:「對比,人家沒有黨?委,沒有軍?對,政府機構少,公務員也不多。」
也有網友驚嘆,太讓人羨慕了,我都看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