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協助交管 竟是車禍肇事人

【新唐人2013年11月01日訊】10月7日在台屏東竹田鄉一處路口發生一起車禍,一名男子被撞死。當時協助交通指揮的41歲宋姓男子,日前被警方查出,他竟是肇事人。

據中央社報導,警方表示,事發後,警方到現場時,看見有3名男子在現場協助交管,死者友人表示,他們在一起喝酒,並由另一名友人將死者載回家,可能是從摩托車上摔下來。

警方檢視死者傷痕發現,除了左後腦有撞擊地面的傷痕外,右小腿也有挫傷,研判很可能是車禍造成的意外,在製作完現場相關人的筆錄後發現,在報案人報案之前,宋姓男子已經在現場,警方覺得宋男可能是造成意外的駕駛,於是回到意外發生現場訪查民眾。

警方訪查民眾後,認為宋男是第一個在現場的人,日前再度傳訊宋男說明,宋男才表示,他在巷口轉彎時有撞到東西,從後照鏡看到有人躺在地上,下車查看。

宋男說之所以沒有報案是因為有報案人比他先報案;沒有在第一時間坦承肇事,也是因為死者的友人後來趕到現場時,質疑是另一友人以機車載他回家時不小心讓死者摔落致死。

全案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宋男函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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