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9日訊】持續十四年的邪惡迫害中,哈爾濱市公安局、安全局及各區、縣(市)的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和省屬的監獄、勞教所,全都成了中共邪黨集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在中共邪黨的縱容和高額獎金的誘惑下,惡警們置國家法律於不顧,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或從事超負荷的勞役,動用種種駭人聽聞的酷刑,殘忍至極。據估計,惡警們所施酷刑不下百餘種之多,這裏僅介紹其中最常見的一少部份。
21、性虐
受害人:孫培臣,男,四十七歲,依蘭縣迎蘭中學教師。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孫培臣被達連河鎮公安分局賈林、喬力軍等惡警非法綁架,後被送入長林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並被單位開除公職。
二零零五年復活節那天早晨,孫培臣等法輪功學員在食堂內高喊「法輪大法好」。趙爽等惡警把孫培臣叫去,強令其脫光衣服。趙爽給手套上塑料袋,抓住孫培臣的生殖器使勁拽、捏,然後騎在孫培臣身上「推」「掰」,另一惡警拿電棍電擊孫培臣。二人累了休息一會後,又用電棍電擊孫培臣生殖器等敏感部位。之後趙爽繼續對孫培臣「推」「掰」,直到趙爽累得不行了為止。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期綁床並電擊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惡警趙爽等人又對孫培臣進行單獨迫害:用電棍連續電擊他,並扒光其衣服,把他按在地上用臂肘狠砸其胸、背,用腳後跟狠刨其胸、背,並對其推、掰、撅、掐(掐麻筋)、攥(攥睪丸)。惡警趙爽還用包裝袋套住孫培臣的生殖器,用手將整個人使勁往上提。
酷刑演示:毒打(推、掰、撅)
22、強姦
受害人:譚廣惠,女、五十多歲,賓縣松江鎮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六月,譚廣惠因進京上訪,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六、七月間,惡警強行給譚廣惠打毒針並抬進男隊,遭惡犯強暴。譚廣慧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卻被惡警誣蔑為精神不正常,送進萬家醫院每天打針。期間,獄醫給她打了不明藥物,讓她昏睡,失去知覺,遭惡警強暴。在巨大的精神打擊和藥物毒害下,譚廣惠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23、戴手捧子
受害人:於連和,男,年齡不詳,家住方正縣沙河子鎮。
一九九九年七月,於連和因不放棄信仰被惡警非法綁架到方正縣看守所。期間,看守所所長汪某和另外兩個惡警強迫於連和坐鐵椅子,戴手捧子。手捧子比手銬還殘酷,中間沒有鐵鏈,只有一根鐵棍,戴上後兩手之間沒有距離,手不能動,長期戴會導致手腕子潰爛。汪某和獄醫丁波還帶領四、五個惡警毒打於連和。折磨了半個月後,於連和又被送到沙河子小學強制轉化。晚上,鎮長王樹鐵帶五六個人輪番對於連和進行毒打。而且當著於連和年近七十歲老母親的面,把於連和母親送來的香瓜、西瓜往於連和身上、臉上摔打。更可惡的是惡警們把學生用的課桌翻過來,強制於連和站在桌腿上,惡警突然踹走桌子,致使於連和摔倒在地,臉被摔壞。於連和母親那撕心裂肺的痛哭聲也沒有使惡人停止毒打。
24、銬地環
酷刑演示:銬地環
受害人:王大源,男,三十六歲,哈爾濱工業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教師。
二零零三年夏季,王大源被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哈爾濱第一監獄迫害。
從到哈爾濱監獄集訓隊的第一天開始,惡警每天強迫王大源等法輪功學員坐在立著的摺疊凳上面,不準動,否則就拳打腳踢,一直坐到晚上十二點。一連幾天罰坐小凳,而且不斷延長時間,臀部都坐壞了。惡警逼他們寫轉化書,遭到拒絕。惡警就指使十幾個犯人把王大源和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圍起來毒打。之後王大源等法輪功學員被關進小號。惡警不僅給他們戴上手銬、腳鐐,還把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扣在地環上,使他們站不起來又躺不下。這還不算,惡警還命令兩個犯人輪流打他們,不讓他們睡覺、吃飯,逼迫他們寫轉化書。集訓結束後,迫害仍在繼續。
25、坐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受害人:孫紹民,男,五十四歲,家住五常市五常鎮內,一九九六年八月得法。
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孫紹民去哈市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串門,被惡警綁架到哈市一秘密黑窩,慘遭刑訊逼供,後被轉押在五常第一看守所兩個多月,被五常市法院誣判十年,劫持到呼蘭監獄迫害。
在呼蘭監獄五監區,孫紹民遭到殘酷折磨,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九日,惡警李明君、王濱指使犯人張力、呂躍臣、王雨、毛文俊、宋兆龍對孫紹民實施多種酷刑:推、掰、蹶;往頭上套塑料袋(一共套壞了七個袋);坐老虎凳;往鼻孔裏塞辣椒麵、灌鹹鹽面。孫紹民的胸骨被打碎,腰部被打的不能挺直,腿不能走路。就是這樣,孫紹民還被惡警逼迫做奴工。孫紹民絕食反迫害達半年之久,期間因身體虛弱不能走路,被拖拽在地上到醫院強行灌食。原來孫紹民體重一百六十多斤,被折磨的只剩幾十斤。
26、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受害人:蘭紅英,女,三十多歲,五常市背陰河財政所公務員。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蘭紅英又被劫持到五常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押了八個月,後被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期間,惡警大隊長呂晶華、王曉麗、鄭潔及惡警張春華,還有犯人宋陽、宋麗波、崔湘、郭海鷹、呂影等都對蘭紅英做過以下迫害:猛搧嘴巴子、抓住頭撞牆、用高跟鞋踢胳膊和腿、用竹尺打臉和腿、罰蹲一宿、不讓睡覺、上繩、用手銬把三個人連在一起、不讓上廁所、逼坐冰涼的水泥地上、野蠻灌食、大背銬、扒掉棉褲並打開窗戶撣上消毒液凍……蘭紅英的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
27、塑料袋套頭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頭
受害人:劉文偉,男,五十一歲,哈爾濱鐵路檢察院幹部,一九九九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五日晚,劉文偉因講真相遭惡警非法綁架,在和興派出所被惡警王曉東、趙廣才、還有所長、指導員等人毆打,頭被戴上塑料袋,胸部被踢,肋骨被踢壞,雙臂被打的瘀血、青紫,疼痛難忍。折磨一夜後,劉文偉被送到南崗拘留所非法拘留四十九天。期間衣服、毛褲被犯人搶走,每天都遭謾罵、毆打。
28、澆冷水
酷刑演示:潑冷水
受害人:宮鳳強,男,四十二歲,家住依蘭縣達連河鎮,原依蘭煤礦第二採區職工。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日晚十點,方正林業局六一零李健和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孫必武及譚延舒、石志平、徐建忠等二十多惡警,夥同達連河公安局惡警在資料點蹲坑,企圖綁架法輪功學員,並將資料點的所有物品和生活用品洗劫一空。
達連河公安分局片警趙連成領著方正林業局惡警闖到宮鳳強家非法抓人、抄家。一進宮鳳強家,惡警就強行給宮鳳強上背銬,逼宮鳳強下蹲。惡警搶走七千六百多元現金後,將只穿絨衣的宮鳳強強行塞進車裏,綁架到方正林業公安局迫害。
當時氣溫在零下三十多度,滴水成冰。在方正林業公安局,慘無人道的惡警不斷的往宮鳳強的脖子處澆涼水,使水流到身體的各個部位。宮鳳強雙眼被打的睜不開,眼部腫的老高,雙腿不能正常行走,胸腔內疼痛難忍,呼吸困難,休克兩次。每次休克,惡警都用涼水把他澆醒。惡警不讓其大小便,不給飯吃,後又對其野蠻灌食。
29、暴曬
受害人:高香波,女,四十歲,雙城市韓甸鎮新立村人,一九九七年得法。
二零零零年六月,高香波再次進京上訪。在信訪辦門口,被早已等在那裏的省駐京辦的惡徒非法綁架,把她交給雙城駐京辦一個姓夏的惡徒。姓夏的惡徒一進屋就讓她把兜裏的東西掏出來(意思就是要錢)。她僅有的十五元錢被搶走。第二天高香波被韓甸派出所的於佔軍劫持到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高香波絕食抗議。第六天正午,天格外熱,高香波等絕食的法輪功學員被看守所所長崔國文叫出去,在太陽底下暴曬一個多小時。高香波被曬的頭昏腦脹,差點暈過去。
30、冷凍
中共酷刑示意圖:冰凍與人格侮辱
受害人:董亞珍,女,年齡不詳,哈市呼蘭區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旬,董亞珍遭當地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年,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投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同年十一月,董亞珍被分到五監區四大隊,每天從早六點起被逼迫幹活,一直幹到半夜十二點,被奴役十八個小時。
一天早上,董亞珍和同修們集體抵制奴役,被拉到外面挨凍。當時正是零下三十度的天氣,嚴寒刺骨。惡警把董亞珍等法輪功學員拉到一個五層樓的陰面罰站。寒風刺骨,法輪功學員被凍的站不住腳。每天給兩頓飯,每頓半個饅頭,沒有菜湯。從早上六點一直站到到下午四點,不讓戴手套、頭巾,不讓墊鞋墊。晚上回去還要在大廳的水泥地上罰坐,沒有坐墊。惡警故意把房門打開,寒風呼呼的刮進來,大家凍的瑟瑟發抖。有時惡警還讓大家蹲著,如果不蹲就得挨打。
一天早六點,惡警就逼迫董亞珍等法輪功學員到外面挨凍。因為外面太冷了,大家拒絕出去。一個叫秋豔的惡警指使犯人把董亞珍等法輪功學員硬拉出去。外面的風很大,大家的身體凍的發抖。而旁邊的惡警都戴著口罩,穿著兩件棉大衣,兩個小時一換班。大家都站不住了。大隊長陶麗萍指使犯人李梅領大家跑步。誰不跑,就打嘴巴子。大隊長陶麗萍親自打。到了晚上,惡警強迫大家在大廳坐著或蹲著,直到半夜十二點。
31、牙刷轉指縫
酷刑演示:牙刷鑽指縫
受害人:趙廣喜,男,四十二歲,雙城市團結鄉富國村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趙廣喜與妻子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雙城市第二看守所,後轉到雙城市第一看守所。幾天後,趙廣喜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又被秘密轉移到哈爾濱市平房看守所關押。
在哈市平房看守所,趙廣喜遭受了種種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在惡警的慫恿下,犯人強行把牙刷把夾在趙廣喜的食指和中指之間,然後攥緊他的五指,使勁轉動牙刷把。很快,趙廣喜的手指被轉破,鮮血淋漓,疼痛鑽心。
32、灌辣液、濃鹽水
受害人:董連太,男,四十五歲,雙城市單城鎮政久村農民。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晚七點左右,董連太路過鄰村,被鎮幹部指使的趙炮屯村霸何偉攔截、舉報。單城鎮派出所惡警和鎮幹部開車疾駛趕到,不分青紅皂白將董連太非法綁架。董連太后被非法勞教二年,於同年七月十日被雙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集訓」十天後轉到長林子勞教所迫害。
在長林子勞教所,惡警使用暴力逼迫董連太放棄修煉大法,曾強迫他上老虎凳,給他插管灌芥末油、灌濃鹽水。在一次灌鹽水時,董連太請求獄醫少放點鹽,他的胃和食管已經被鹽水刺激的無法承受了。獄醫聽了不但沒少放,反而又抓一把鹽放入給董連太準備的鹽水中,致使董連太加劇咳嗽、直嗆血水。董連太被惡警灌鹽水折磨的晝夜難眠,腹部、胸腔內高燒受不了,時常昏迷。人這樣了惡警還不斷迫害他,不許董連太睡覺。
33、灌酒
受害人:張生范,男,三十八歲,家住雙城市雙城鎮和平街,因患小兒麻痺造成右腿殘疾。
二零零一年六月九日七點左右,張生范被王勝利、趙連軍、李胖子等幾名惡警強行綁架到雙城公安局刑警大隊,被打的奄奄一息後關進第一看守所。十二日早,惡警把張生范弄到走廊,由看守所獄醫那彥國親自指揮灌酒折磨。七、八個彪形大漢將張生范按住,把四瓶玉泉方瓶酒加鹽摻在一起放入盆中,把膠管的一頭插入張生范的鼻孔裏,用漏斗在管的另一頭往裏灌酒,嗆的張生范嗷嗷的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使當時被關押在看守所的所有在押人員都為之震驚。一分鐘沒到,張生范被折磨致死。
34、銬鐵椅
酷刑演示:鐵椅子
受害人:姜麗華,女,五十歲,家住哈市動力區汽輪機宿舍樓。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姜麗華在家再次遭惡警非法綁架,預審員周春傑說事可大可小,拿兩萬元給他,否則就勞教。姜麗華拒絕了他的勒索。就這樣,在沒滿足惡警敲詐的情況下,姜麗華被非法勞
教二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期間姜麗華遭受到非人的精神折磨和肉體摧殘。她的小腿爛了,還被鎖在鐵椅上迫害,雙臂反背從鐵椅背上拽過,將手銬在椅背上。撕心裂肺的疼痛分秒不停,姜麗華痛的不敢喘氣,憋一口氣得緩慢喘出。惡警不讓她下鐵椅,不讓大小便,不能吃不能喝。就這樣,惡警孫慶還過來狠命照姜麗華鼻樑重擊一拳,接著在太陽穴上左右手同時重擊了兩拳,雙眼各打一拳,下巴從上往下狠狠的打了一拳,又向心口窩掏了一拳。姜麗華痛的一陣暈厥,好半天才緩上一口氣,兩眼被打的直淌眼淚。
寒風從窗外吹來,在棉衣褲被扒的情況下,姜麗華凍的瑟瑟發抖。白天惡警將鐵椅放在窗下,讓所有人觀看。夜晚由四個刑事犯把鐵椅抬到樓梯轉彎處,由值班警察看著,不讓姜麗華睡覺。有時姜麗華剛閉上眼,就聽一聲吼叫,一個男惡警站在一旁用腳踹著鐵椅。就這樣,在一分一秒的痛苦煎熬中,姜麗華被銬了五天五夜。
35、香煙熏嗆
酷刑演示:將兩根煙同時點著插入法輪功學員的鼻孔,把嘴捂住。熏嗆、窒息,極為痛苦
酷刑演示:將兩根煙同時點著插入法輪功學員的鼻孔,把嘴捂住。熏嗆、窒息,極為痛苦
受害人:初慶芬,女,年齡不詳,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初慶芬被哈市南崗公安分局大案要案刑警隊非法拘捕。刑警隊隊長趙光、副隊長周立國指使陳俊傑等惡警,在光天化日之下對初慶芬實施法西斯暴行。因怕老百姓看見,他們將初慶芬塞入編織袋弄上車拉走。
初慶芬被綁架後半個月內,惡警幾乎天天折磨她,採用上老虎凳、塑料袋悶、冷水澆、打火機燒臉、香煙熏鼻孔等卑鄙手段對她進行刑訊逼供。趙光告訴惡警別往臉上打,打手們就用棍棒抽打其頭部和雙腿。初慶芬的額頭被打傷,腿被打成紫黑色。棍棒打斷了,惡警就用斷茬戳她腳心,還把老虎凳倒立控她的頭,致使其頭昏腦帳。。
36、用板凳打
受害人:張祥富,男,三十三歲,方正縣煤礦職工,一九九八年得法。
酷刑演示:用板凳砸
二零零二年六月,張祥富被方正縣國保大隊隊長醜永生及天門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在方正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勞教三年,於九月十二日投入萬家勞教所集訓隊,五天後劫持到長林子勞教所迫害。在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五大隊,有兩名兇狠的犯人把張祥富拉到一個房間,按在地上進行「推、掰、撅」折磨,致使其肩部、腿部等關節都被「推」傷,內臟受到擠壓受傷。當時張祥富被折磨的非常痛苦,然後被拉到另一房間,強迫蹲下把手背在身後,雙腳蹲在一塊地磚的範圍內,如稍有晃動或把腳伸到地磚外,兇狠的犯人就用長條板凳猛擊他的背部,並隨時進行拳打腳踢。
37、戴鐵支棍
受害人:吳寶旺,男,三十六歲,雙城市青嶺鄉群利村人,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吳寶旺進京上訪被抓,在北京豐台被駐京辦事處隋忠誠勒索二百四十元。 次日,吳寶旺被押回雙城。雙城公安局以張國富、劉春陽、張士躍為首的一夥惡警,讓第一看守所指導員吳忠憲指使叫「成子」的犯人在吳寶旺未進監室前就給他戴上鋼筋手捧子和鐵支棍,一直戴了四十多天。吳寶旺身體遭到嚴重傷害,自己不能更換衣褲,生活艱難。
38、煙頭燒燙
酷刑演示:煙頭燙
受害人:薛慶華,男,年齡不詳,雙城市萬龍鄉廣寧屯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薛慶華到北京天安門請願,被北京惡警非法綁架,遭毒打後於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劫持到雙城駐京辦事處。剛到屋,就被當地派出所接他的惡警夏仲偉和辦事處的一個惡警用皮帶狠狠的打了一頓。次日下午,夏仲偉用手銬子將他銬在火車的座位上,一直銬到雙城。
剛下火車,薛慶華就被萬龍鄉派出所所長邵曉林打了一頓,然後被押上警車,送到雙城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一個月後,薛慶華被鄉政府接回送到洗腦班。為了讓他放棄修煉,鄉政法委書記張君國和鄉幹部張奎豐打了他好幾次。派出所所長邵曉林和司機又打了他一次。邵曉林還用煙頭燒燙薛慶華的手背,足足有兩分鐘,把手背燒起好幾個大泡。鄉政府關了他一個月,最後讓家人拿房照做抵押,並勒索三百元保釋金,才放他回家。
39、浸水
受害人:劉麗梅,女,四十三歲,原東北農業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劉麗梅被哈爾濱市國保大隊非法綁架,劫持到一個黑窩點(二零零三年在道裏區紅霞街一號,後搬到江北)迫害。該窩點一樓有個大廳,大廳裏安個大鐵架,鐵架上有個定滑輪,繩子的一頭從滑輪上穿過去,另一頭綁上人。惡警把劉麗梅吊在空中後,還來回悠。他們看劉麗梅不屈服,就把她放下來,把她身體兩頭扣一頭來回窩,後又抓住她的頭髮往水盆裏浸,憋的她喘不上來氣,險些窒息。
40、水管哧
酷刑演示:高壓水哧
受害人:柳全國,男,五十歲,雙城市韓甸鎮前三家子村村民。
二零零四年正月二十八下午,韓甸鎮政法委書記孫繼華、韓甸派出所惡警於佔軍和雙城六一零惡徒等十多個人開車闖入柳全國的家,綁架柳全國,對其進行酷刑折磨,把柳全國衣服扒光,用涼水澆。十五天後,柳全國被劫持到長林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在長林子勞教所,四隊隊長紀綱逼迫柳全國寫「三書」,指使惡警在水房裏放上一排排裝滿水的大缸,把柳全國扔進水缸裏,按在水中,用鎬把兒、塑料管打他的頭,還用水管哧他。不寫「三書」就一直哧,一直打,一直泡著。
41、五馬分屍
受害人:張可明,男 ,五十六歲,原依蘭縣鍋爐廠工人。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上,張可明和妻子史淑芝在家遭惡警非法綁架。張可明在第二看守所絕食抗議四十多天,惡警慫恿犯人不斷毆打他。張可明身體被折磨的骨瘦如柴,九十度大彎腰,走路艱難。在極度虛弱的情況下被非法勞教二年,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劫持到哈市長林子勞教所迫害。他的妻子史淑芝也被非法勞教,因檢查身體不合格被釋放。張可明在勞教期間受盡了折磨,惡警用電棍電他的敏感部位,長時間不讓他睡覺,對他進行五馬分屍、拳擊臉部等各種酷刑折磨。在惡劣的環境裏張可明身上長滿疥瘡、皮膚潰爛流膿,被注射不明藥物。
42、砸刑
受害人:譚成強,男,四十三歲,家住雙城市韓甸鎮紅城村。
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譚成強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尚志一面坡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盛早飯時,借站隊的機會,譚成強和幾名法輪功學員跑到操場集體煉功證實法。一下子整個勞教所全亂了,所有惡警對他們大打出手,把他們幾個分別拖到隊裏進行毒打。第二天到採石場幹活,惡警逼迫他們往山上背石頭,指使犯人裝筐,讓兩個犯人抬起足有一百多斤重的石頭筐,往他們的肩上砸。為了防止人被砸倒,讓兩個犯人架著他們的胳膊,砸一筐問一句「還煉不煉」,譚成強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都說「煉」。惡警就指使犯人把石頭筐壓在他們的後背上,讓他們全身趴在亂石堆上,然後讓犯人往山頂上拉他們,致使他們趴在石頭堆上的身體不但負重,還被磨傷。到了山頂,惡犯再問「還煉不煉」,譚成強說「煉」,兩個犯人就一腳把他踢下去,讓他摔滾在石頭山上。每趟如此,不準休息,不準喝水,直到說「不煉」為止。譚成強前身後身都有傷,背部都磨爛了,每天回去還被逼迫擦地,一遍一遍的擦,不準停,直到深夜十一二點才讓睡覺。
43、刮肋骨
受害人:張久慧,女,三十四歲,依蘭縣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刮肋骨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張久慧和父親因在戶外煉功,被依蘭縣政保科龍德青、韓雲傑等惡警非法綁架,關進依蘭縣第二看守所,又轉到第一看守所。期間三個年輕的刑偵惡警對張久慧實施酷刑。惡警李百和用皮帶先打手,又用不鏽鋼小勺打手,用手銬硌手,掰手指頭。另兩名惡警把她手臂一字形按在牆上,用電棍電她全身敏感部位(頭頂、太陽穴、頸部、嘴唇、下巴、小手指頭等)。他們撩起張久慧的外衣,用小勺刮肋條。最後兩隻電棍都電沒電了。張久慧下巴被電出水泡,頭頂冒煙,有焦味,頸部、腿上有紅點,手部紅腫,臉部嚴重變形。最後全身抽動,睜不開眼睛。她心裏難受到極點,差點暈了過去。惡警害怕出人命才停下來。
44、火燒
受害人:洪寶加,男,年齡不詳,家住雙城市新興鄉,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三年五月,洪寶加被鄉派出所惡警王廣忠、政法委書記張雲龍帶人非法綁架到新興鄉派出所,遭酷刑折磨後被送進雙城市看守所。三十二天後,洪寶加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集訓隊十一天,後轉送到長林子勞教所五隊迫害。
剛進長林子勞教所,兩個惡警就壓著洪寶加的頭,把他的雙手往後拽,用電棍電擊洪寶加。又強迫洪寶加蹲下,用皮鞋跟刨洪寶加的脊梁骨,在他頭上亂電,用拳頭打他的喉嚨,一拳下來洪寶加就上不來氣了。惡警還用打火機燒洪寶加的手指甲,強迫他簽字。洪寶加不簽,雙手被拉開吊在床上。旁邊有人看著,不準閉眼睛,一閉眼睛就會遭到拳打腳踢。
45、蚊蟲叮咬
受害人:劉少華,女,年齡不詳,方正縣高楞地區管理處退休職工,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三,劉少華進京上訪,被惡警抓到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搜走了她近三百元錢,不給任何票據。第二天,她被塞進汽車的後備箱裏,拉回方正林業地區公安局。公安局國保科惡警韓東義、石志平把她的手銬在暖氣管子上,不讓她睡覺,連續審問了一天一夜,然後把她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七個多月。關押期間,她拒絕寫不修煉的「保證書」,不放棄修煉。惡警罰她三伏天在太陽底下暴曬、跑步。夏天的夜晚,強迫她和另幾名法輪功學員站在外面的燈光下,不讓動,讓蚊子咬。還把他們銬在鐵窗上,罰幹重體力活,如搬磚、鏟地等等。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