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8日訊】(明慧網報導)在持續十四年的邪惡迫害中,黑龍江哈爾濱市公安局、安全局及各區、縣(市)的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和省屬的監獄、勞教所,全都成了中共邪黨集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在中共邪黨的縱容和高額獎金的誘惑下,惡警們置國家法律于不顧,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或從事超負荷的勞役,動用種種駭人聽聞的酷刑,殘忍至極。據估計,惡警們所施酷刑不下百余種之多,這裏僅介紹其中最常見的一小部份。
1、毒打
酷刑演示:暴打(明慧網)
受害人:張春宇,女,五十八歲,哈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二月的一天,張春宇正在和同學聚會,被當地四名惡警綁架,后被非法勞教三年,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再次投入哈市萬家勞教所迫害。
在第三次洗腦班上,張春宇明確表示不放棄信仰,被五、六個惡警大打出手,兩次昏倒在地。最殘忍的是,在昏迷的狀態下她還被長時間上大掛。半夜時分,惡警將她帶到女警察宿舍上大掛。女惡警劉白冰薅著張春宇的頭髮,將張春宇的頭猛的往鐵柜上撞。當時張春宇眼冒金花,額頭撞出一個雞蛋大的青包。接著劉白冰照她后心又是一拳,張春宇當即昏倒,鼻口出血。惡警秋陽乘機抓撓張春宇的臉。張春宇被打得鼻青眼腫,眼睛都睜不開了。張春宇大腿曾被惡警踢成紫青色,一片片的。
還有一次,惡警趙餘慶掄圓胳膊打張春宇嘴巴,正打在張春宇的左眼處。張春宇頓覺眼冒金花,眼珠象要掉出來似的疼痛難忍,腫了很長時間(現左眼已失明)。
2、罰站
受害人:雲福起,男,五十多歲,方正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雲福起在德善鄉新立村發真相資料,遭當地惡警綁架,次日被劫持到方正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后被方正縣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劫持到呼蘭監獄迫害。
在呼蘭監獄集訓隊,惡警大隊長張某、中隊長尤達指使犯人鄭太平、高建平、高峰每天都對雲福起進行謾罵、恐嚇、拳打腳踢,還實施推、掰、撅酷刑,威逼雲福起寫「四書」轉化。包夾白向豐、羅兆力、楊磊、張某給雲福起罰站,每天二十四小時站立,不讓睡覺,一閉眼就打,還不給水喝。雲福起一直站了四天四夜,腿腳都站腫了,鞋都脫不下來了,其痛苦程度是一般人忍受不了的。
3、開飛機
酷刑演示:開飛機(明慧網)
受害人:杜景蘭,女,五十五歲,原哈爾濱市道外區糖果廠職工。 二零零二年八月,杜景蘭遭惡警綁架,后被誣判七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杜景蘭拒絕奴役,被「五聯保」(「五聯保」:監獄規定五人一組,互相監督,一般是四、五個刑事犯監控一個大法弟子。)從監舍三樓拖下去,拖到車間三樓。有時杜景蘭被強制「開飛機」,雙手背後上抬,頭朝下頂著牆撅著。汗水從臉上不停地淌下來,晚上什麼時候收工,什麼時候完事(當時多數都是在半夜十二點或後半夜兩點收工 )。然後杜景蘭被綁上,不讓睡覺,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
4、罰蹲
受害人:左先鳳,女,三十三歲,依蘭縣三道崗中學教師。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左先鳳被非法劫持到前進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早飯後,副隊長劉暢把左先鳳關到三樓沒有監控的內勤室,逼她背報告詞,用電棍電她。左先鳳的胳膊被電紫了,皮膚散發出燒焦味。八點半教導員張愛輝接班,逼左先鳳蹲著,蹲的姿式是:兩腳併攏,兩手背到身後,頭抬起來。不長時間左先鳳兩腳就麻木了,腿和腳開始腫,襪子往肉里勒。左先鳳幾次暈倒。蹲了一天後,她的身體開始抽搐。
5、背銬
酷刑演示:大背銬
受害人: 宋瑞義,男,四十八歲,依蘭縣朝陽村五隊農民,一九九八年三月開始修鍊大法。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宋瑞義被惡警非法劫持到依蘭縣賓館,雙手背到身後,一手在上,一手在下,用手銬扣住,手銬剎到肉里,疼痛難忍。宋瑞義后被關進依蘭縣第二看守所,為抗議迫害,他開始絕食。三天後,看守所在惡警所長鄭軍指使下,強行給他灌濃鹽水,但他仍堅持絕食十四天。因胃部受到嚴重傷害,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擔責任,才將他放回家。
6、碼坐
(明慧網)
受害人:鮑麗雲,女,年齡不詳,原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下屬薄板分廠教育幹事。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鮑麗雲在集市買早餐,被新偉派出所指導員綁架,關進拘留所,並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
剛進去不久,惡警就用「碼坐」方式迫害鮑麗雲。先是讓鮑麗雲在床上「碼坐」:兩腳跟併攏,腳跟和臀尖著床,不讓動,姿勢看著簡單,實則是一種翻腸倒胃的痛苦折磨。從早五點半坐到晚上九點半,兩天後吃進去的飯就往上返,之後吃啥拉啥,食物在腹中都不停留、不消化吸收,胃裡翻攪著難受,臀部象針扎一樣痛。
7、坐小凳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明慧網)
受害人:被黑龍江女監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初,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為達到全面「轉化」的罪惡目的,再次採取高壓手段對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九監區是集訓監區,所有被關押的人先被關在這集中迫害。惡警強行把法輪功學員所有衣服(除短褲外)全部打上「犯」字,強迫穿囚服;逼迫法輪功學員坐在特製的小矮凳子上(大約兩寸寬、六寸長、三寸高),從早五點半坐到晚十二點;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的錄象,不「轉化」就不許睡覺,甚至遭其它酷刑折磨。
8、騎馬扎子
酷刑演示:騎馬扎子(明慧網)
受害人:張傳鐸,男,四十六歲,原哈爾濱市公安消防支隊少校警官。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張傳鐸在哈爾濱機場路一小區七樓的真相資料點被哈爾濱市南崗分局政保科惡警綁架,后被非法判刑十五年,投入哈爾濱第三監獄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惡警張久珊指使犯人關德軍、劉彥明、金志東、李東輝等殘害張傳鐸等法輪功學員,強迫這些學員騎馬扎兒,頭頂牆,身體稍一動就打,直到後半夜才讓睡覺,第二天早晨四點半起床後繼續騎馬扎兒。
騎馬扎子就是把馬扎子並成一條線,立起來兩端著地,象騎馬一樣騎在寬僅二點五至三公分、中間還有帶棱螺絲帽的馬扎子上,根本就坐不住。而且兩手要放在膝蓋處,必須坐正、坐直,有時還得擺姿勢:兩手臂平行向前伸直,或向兩邊側伸,象在飛。包夾在一旁看著,動一動就要遭到辱罵或拳腳相加。這種酷刑迫害,一般人坐幾分鐘都很難。法輪功學員白天被強制幹活或隊列訓練,晚上六點到零點被罰騎馬扎子,一騎就是六個小時,動一動就得挨打。
9、上大掛
「上大掛」酷刑(明慧網)
受害人:張慧,女,二十六歲,哈市呼蘭區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四日,當時年僅十七歲的張慧遭哈市呼蘭區惡警綁架,后被勞教一年,於二月二十六日劫持到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迫害。
在戒毒勞教所,張慧拒絕寫所謂的「三書」,被先後兩次上大掛,第一次掛了三天四夜,第二次四天五夜。第二次下來時兩隻手腫的象饅頭一樣,一按一個大坑,兩臂疼痛難忍,兩腿浮腫,無法伸直,不能蹲下,不能行走。
10、針扎
(明慧網)
受害人:紀保山,男,三十九歲,家住方正縣大羅密鎮八公里四隊,原方正林業局造紙廠職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紀保山到哈市省政府上訪,被公安局惡警截回,非法關押在方正林業地區公安局。
酷刑演示:針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凌晨四點多,方林公安局局長鄧士君一把摘下他的近視鏡,伸出大手左右開弓,打紀保山嘴巴子。惡警石志平、張海成又把紀保山帶到國保科拳打腳踢,把紀保山打倒在地。惡警穿軍用皮鞋在他身上亂踢亂踹。這時,鄧士君進來,拿起大頭針就扎紀保山的手指、胳膊,讓他寫不煉功的保證。見他不寫,韓東義、石志平就把他的下身衣服扒掉,在臀部倒了一大杯白酒,拽下腰帶,兩個人輪流抽打。打了一個多小時,紀保山疼痛難忍,處於半休克狀態。
11、釘竹籤
酷刑演示:竹籤刺手指甲(明慧網)
受害人:徐友芹,女,四十七歲,雙城市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徐友芹和丈夫臧殿龍領著兩個兒子去北京上訪。從北京回來,他們夫妻二人全身心的投入到講真相救眾生的正法洪流中。后因惡警騷擾,懸賞通緝,徐友芹遭綁架,被枉判十五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期間,徐友芹曾被女子監獄惡警往手指上釘竹籤,並被電擊、上老虎凳、野蠻灌食、三伏天逼迫在烈日下跑步。徐友芹昏過去后,惡警就用涼水澆醒她,逼她接著跑。在遭受了女子監獄對她的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后,徐友芹患了嚴重的消化不良等病,身體已經弱得不行,上樓要歇幾次喘口氣兒,一小暖瓶水都拎不了,臉色煞白煞白的,一點血色都沒有。
12、電擊
酷刑演示:綁在鐵椅子上電擊(明慧網)
受害人:禮玉華,女,六十多歲,依蘭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八月八日,禮玉華被依蘭第二看守所所長鄭軍非法劫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關入集訓隊。一進屋禮玉華就被惡警強制下蹲,因蹲不穩,被惡警副隊長姚福昌從身後狠勁地踹一腳,把禮玉華踹趴下。禮玉華被罰蹲十一天,每天蹲到午夜后。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下午,惡警隊長趙餘慶在禮玉華血壓高達190的情況下,親自參与並指揮犯人白雪蓮等二人給禮玉華上大掛。掛上多時,副隊長姚福昌就拿電棍多次電禮玉華額頭、上眼皮、耳垂、嘴唇、喉結處,過程中不斷換電棍,不斷增大電棍的電量。卸掛后,禮玉華被塞入刑椅,雙手銬在刑椅靠背上,姚福昌再用電棍電禮玉華十個手指頭和上大掛時被電的幾個部位,反覆電了多次,一直電到禮玉華失去吸氣能力時才罷休。怕有生命危險,惡警找來獄醫王大夫往禮玉華嘴裏塞救心丸。不一會禮玉華又出現不能吸氣的狀態。犯人白雪蓮和另一個犯人說禮玉華是裝的,把禮玉華劈頭蓋臉暴揍一頓,從刑椅中拽出來,送入監號不讓睡覺,坐了一宿。從此禮玉華每天都被罰坐到午夜后。
13、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 野蠻灌食(明慧網)
受害人:白秀華,女,四十歲,原阿城市(現改為哈市阿城區)交界鎮派出所戶籍警察。
二零零二年七月,白秀華被惡警劫持到哈市公安七處(國保)。在哈七處這個邪惡黑窩,白秀華遭到了一般人難以想象的迫害,她的手、腳被手銬和腳鐐勒的傷痕纍纍,清晰可見。她在哈七處絕食抗議一個多月,惡警指使男刑事犯給她插胃管灌食。她的食道、氣管被插壞並化膿。強行灌食時,灌入的東西從口中吐出,已灌不進去了。惡警一看白秀華吐出來了,就氣急敗壞地用盡全身力氣猛打白秀華的嘴巴子,連打帶罵,反覆折磨她。
14、關小號
受害人:胡愛雲,女,四十七歲,家住哈爾濱市香坊區幸福鄉。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胡愛雲在哈爾濱市教化電子城廣場被哈市公安局刑偵一處惡警綁架,后被判重刑,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當天,胡愛雲因拒穿囚服,被集訓隊惡警隊長呂晶華、惡警陶丹丹指使十幾個犯人打手拖入水房毒打,押進小號。小號沒有窗戶,不通風,夏季潮濕悶熱,氣壓很低,憋得透不過氣來。在暗淡的燈光下分不清晝夜,十幾種蟲子滿地滿牆亂爬,蚊子、蒼蠅滿屋飛,象小貓一樣大的老鼠每晚在頭頂上來回跑。長期關押在這裏,連看一眼藍天、呼吸一口新鮮空氣都是一種奢望。在小號里,惡警把胡愛雲兩手背到後面,用手銬長期銬在地環上,手被銬的青紫,腫的象饅頭。長期這樣銬著,拇指都沒有知覺了。打開手銬方便時,手臂疼得不敢動。晚上睡覺兩手也被銬在地環上。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惡警隊長呂晶華又一次將胡愛雲關入小號。冬天的小號,裏面更加陰森、冰冷、潮濕。小號沒有取暖設備,白天坐在鋪板上凍的臉都僵了,鼻子、手腳都凍腫了,地上的水結了一層冰碴;晚上躺在冰冷的鋪板上凍的縮成一團,根本無法入睡。因鋪板太陰冷潮濕,早晨起來被褥都是濕的。惡警不讓晾曬,必須捲起來,晚上接著用。長期這樣,褥子長滿了綠斑。每晚八點,服刑人員收工回監舍休息,可胡愛雲每晚十點才被允許休息。有一次胡愛雲提前放了被,惡警袁晶惡狠狠的把她的被褥搶走,讓她睡在冰冷的鋪板上。早晨起來胡愛雲被凍的便血、拉痢疾。
直到二零零五年七月中旬,惡警才將胡愛雲從小號放出。這次胡愛雲被關小號長達八個月。
15、綁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明慧網)
受害人:曾淑玲,女,四十歲,家住哈爾濱市南崗區先鋒路。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曾淑玲在黑龍江戒毒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二年,有一年多的時間整天被綁在小凳上,被尿甚至例假的血水泡著。后又被綁在「死人床」上十四個月,並被注射不明藥物,導致肝腎衰竭,頸、腰椎損傷,最後全身癱瘓,心臟病、尿毒症、腸梗阻併發。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才被不想承擔責任的戒毒勞教所釋放。
16、推、掰、撅
酷刑演示:推、掰、撅(明慧網)
受害人:高科,男,五十九歲,哈爾濱市道外區育民小學教師,一九九六年年底修鍊法輪功。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高科在發真相資料時被太平區衛星派出所的惡警綁架,被判三年勞教。于同年四月五日再一次被綁架到長林子勞教所,遭受最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長林子勞教所組建了五隊,兇狠殘暴的流氓惡棍趙爽任大隊長,又從各隊挑選兇狠的小偷、流氓充當打手。九月二十日,高科在所長石昌敬的指令下被甩到五隊。當時高科骨瘦如柴,身上長滿疥瘡。惡棍楊曉東掄起長條板凳猛砸蹲在地上的高科,高科頓感五臟六腑好象俱裂一樣的疼痛。教導員張純良用電棍電擊高科,眾惡徒又對高科施以推、掰、撅(反關節掰胳膊和腿)、拳打腳踢、澆涼水、吊打(朝心口窩及軟肋猛打)等酷刑。每天從早晨五點開始蹲,一直蹲到半夜十二點,有時蹲到後半夜二至三點。稍微動一動,惡徒們就拳腳、棍棒齊上。
17、困刑
受害人:倪淑芝,女,五十九歲。哈爾濱市呼蘭區人。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倪淑芝在家中遭當地惡警綁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月,監獄要拿八監區法輪功學員做典型迫害,把倪淑芝等法輪功學員強行拉出室外跑步訓練。說跑步訓練,其實是對法輪功學員的陰毒迫害。由防暴隊惡警和從各個監區挑選出的膀大腰圓的惡毒犯人站成一個大圈,讓法輪功學員在圈內跑,跑到誰那,誰就打。跑不動的就被罰蹲或九十度大彎腰撅著。倪淑芝等法輪功學員被打的皮開肉綻。下午回去后,倪淑芝等法輪功學員又被關在一個小屋裡,兩個人背靠背地坐著。屋裡又冷又潮,窗戶裂著縫。她們的手腳全被綁上,十二天十二宿不讓睡覺,一閉上眼睛就被打,用四棱木棍往腳面上、腿上和後背打。
18、餓刑
受害人:董曉東,男 ,四十多歲,家住五常市內。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晚八點多,董曉東在噴大法真相標語時被巡警跟蹤后綁架,被劫持到五常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董曉東每天只能吃兩個窩頭兒,喝一點兒爛菜湯,根本就吃不飽,餓的頭昏腦脹,晚上睡覺凍的直哆嗦。董曉東因不配合邪惡,不穿號服,遭惡警和同監號犯人的毒打。獄警又給其砸上腳鐐子,戴上手銬鎖在地環上,三天後才撤掉。
19、打毒針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明慧網)
受害人:張宏,女,三十一歲,哈市第四醫院護士。
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張宏被道外區東風派出所惡警張廣銘、武金龍綁架到太平區公安分局。在得不到任何筆錄的情況下,張宏被非法勞教三年,於七月二十二日劫持到萬家勞教所集訓隊迫害。
當天上午,張宏拒絕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惡警就對她罰蹲,不許她吃飯,用手銬把張宏兩臂平伸銬掛在床邊,從中午一直銬到第二天。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惡警將張宏按倒在床上(床上只有一個木板),把雙臂繞過頭頂銬在床頭,並用繩子把雙腳綁在床尾,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致使張宏大小便失禁,屎尿都便在床上。惡警還把她衣服脫光,上身只穿一件小背心,放在風口處吹著。
20、灌毒藥
受害人:李冬雪,女,五十一歲,哈市呼蘭區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李冬雪遭當地惡警綁架,后被誣判六年徒刑,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三年年初,李冬雪發高燒,次日體溫恢復正常。到了傍晚,惡警姜微指使犯人馬桂敏、楊淑華、萬忠麗(「五聯保」中的三個人)把李冬雪連拉帶拽拖到辦公室。姜微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針管給李冬雪打針。她們四人摁李冬雪,李冬雪強烈抵制,把針管弄碎扔了。她們四人不依不饒,跟李冬雪撕扯,給李冬雪強行灌藥。李冬雪被灌下不明藥物后,到了半夜腹內燒的不行,嗓子發熱,說話發不出聲來。同時耳朵發鳴,嗡嗡的有迴響聲,兩腿發軟。第二天李冬雪起不了床,嗓子發不出聲來。別人和她說話,小聲說聽不著,大聲說就感覺好象是兩個時空的聲音,從遠處慢慢地飄過來,嗡嗡迴響。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