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10月24日,薄熙來案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中共當局仍維持原判。他所提出的上訴理由中認爲谷開來沒有出庭不能作爲證據,在中共公示的文件中,有媒體發現谷開來從原本的「已判刑」變爲了「另案處理」,引外界猜測。
山東高級法院10月24日上午10點對薄熙來案進行審判。中共當局駁回薄的上訴,維持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這三項罪名的原判。在薄上訴的11個理由中,曾提及其妻子谷開來沒有出庭指證,其證言不應作爲定案根據,但被法庭以被告人配偶有權拒絕出庭,且谷的證言與其他人證言、書證等能夠相互印證為由駁回。
資深刑辯律師楊學林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疑犯配偶庭審階段可拒絕出庭,但又規定在偵查階段有義務配合當局,實則是法律上的矛盾,但這是立法的問題。
另外,有媒體發現,在翻查薄案一審、二審文件中,谷開來名字后標有「另案處理」的字樣。而同樣涉案的王立軍、薄家勤務人員張曉軍及其他幾名重慶原警官名字后均被標為「已判刑」。但在查證去年王立軍案的文件時,發現谷開來名字后顯示的是「已判刑」,也就是說,被改爲「另案處理」是在審理薄案時。
外界推斷谷開來涉嫌受賄。楊學林認爲,谷開來受賄案起碼已經立案,並處於偵查階段。但充其量只是利用他人影響受賄的罪行,即使罪名成立,也不可能比薄熙來還重。中國法律規定,兩個死緩也仍是按照一個死緩來執行,因此無法影響谷的原判。
自2012年2月,王立軍出逃美領館之後,薄熙來谷開來所涉的黑幕被大量曝光。谷開來因涉嫌謀殺英國商人尼爾•海伍德,於2012年8月20日被合肥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
但除了謀殺英國商人與收受賄賂之外,有調查顯示,谷開來涉及活摘罪行。
今年9月,在「追查國際」的一份公開證據中有關于薄熙來、王立軍、谷開來以及周永康四人的相關罪證錄音。其中一個錄音揭露了谷開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和其他民運、藏族、維族等人士的器官進行移植販賣的事實。在追查國際的調查員給天津薊縣610主任打電話調查中,這名610主任無意中脫口道出谷開來不光是賣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
據悉,谷開來是中共活體摘取器官的主謀,在她和薄熙來的指揮下,大連是最早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地方。面對質疑,中共除矢口否認外,不敢讓獨立調查機構調查。為保政權,中共處理王立軍、谷開來和薄熙來案件不敢將活摘的罪行曝光,連重慶黑打的犯罪事實都避而不談。
評論指,中國的法律無公平公正可言,早已淪為中共打擊異己和黨內鬥爭的刑具,薄熙來手上的命案不計其數,活摘罪行罄竹難書,但中共為保政權不敢將其真正的罪行曝光,薄熙來也正是抓住這一死穴,才敢肆無忌憚的當庭抗辯翻供,不管薄案結果如何,都是中共內鬥博弈的把戲。只要真正的罪行不被曝光,背後就一定存在不可告人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