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被騙當媽又遭男人施暴

【新唐人2013年10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14歲女孩短短一年多時間,經歷了從學生到工人最後被騙被強暴被成爲媽媽的角色轉變。日前,侵犯她的男性又因瑣事而將她與弟弟和她爺爺推入河中,並磚砸刀砍,施以粗暴。種種遭遇超出一個青春期女孩的承受力,女孩家四代人也因這起事件被攪得心力交瘁。

受害者婷婷(化名)來自四川巴中,家中除了父母雙親還有一個弟弟和爺爺。事發當日,受害者雙親正參加工廠組織的花博會,家裏只有老人和孩子。而施暴者任某早前就已經放話要殺了婷婷全家,只因她不願跟他回雲南老家。目前,任某已經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的名字遭到刑事拘留。據他本人闡述施暴原因,則是女孩家問他追要2萬元彩禮。

1998年10月29日出生的婷婷,今年才14嵗。從小因父母外出打工,便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直到2011,因奶奶的去世,受害人才來到常州與父母一起生活。但當時還在讀初一的女孩沒有繼續上學,而選擇了打工。其父曹某說:「女兒過來時正好上了初一的上半年,可問了幾所中學都不收插班生,只得讓婷婷(女孩兒化名)暫時待在家裏。」初到常州的婷婷在家待了一段時間不適應便輾轉來到一家針織厰上班。

在那裏,婷婷認識了21嵗的任某。據她本人稱,她與任某是通過工友小華認識的。自從任某見到她後,就對她一見傾心,開始瘋狂追求,但是她始終沒有答應任某。然而,在2012年5月25日中午下班後,小華和任某將她騙了出去,並與另一名男子一同把她帶上車,上車後,任某便把婷婷的手機拿走了,並將她帶去浙江玩了幾天。在途中小華與另一名男子下了車,任某單獨帶婷婷去了湖北與青海進行了爲期一個多月的旅行。據婷婷稱,期間任某強行與她發生了關係。

2012年8月初,他們到達任某雲南的家鄉後,婷婷發現自己有了妊娠反應。隨後便受到了任某家人的「特殊對待」。懷孕期間,任某家人曾使喚婷婷做各種家務,加上雲南飯菜不合口味,生活條件較爲艱苦,任某的雙親又把她看的死死的,做什麽都跟著她,使她無從脫逃,於今年5月將孩子生了下來。

之後,任某於今年8月,帶著剛生産結束的14嵗少女與自己的新生女兒回到常州,並與婷婷父母取得聯係。父親曹某為他們租了一閒房間,並為任某介紹了工作。但任某曾多次嫌棄工作待遇低,於9月提出要帶婷婷與孩子回雲南老家。遭到拒絕後,他漸漸與婷婷及她家人產生分歧,曾好幾次在婷婷面前說:「你不跟我回家,我就弄死你們全家。」而據曹某事後回憶,事發前幾日就曾看到過任某的眼神兇狠,當時卻並未放在心上。

而真正造成此樁慘事的導火綫,卻是在事發前一天,10月2日的晚上,任某提出要買一輛電動車遭到拒絕後,夫妻倆發生了爭吵。曹某要求任某支付當初約定好的2萬元彩禮錢……

事發後,婷婷的爺爺傷勢比較嚴重,因被推入河水後嗆水太多,造成胸部感染,現在仍躺在醫院重症監護室。婷婷頭上刀口偏深,治療後可以痊癒,但時常做噩夢,一年多來的壓力與恐懼似乎達到了臨界點。弟弟雖已出院,但他們家已經花費了4萬的醫藥費,開始舉債。

而犯罪的任某,除涉嫌故意傷害罪之外,因與未滿14嵗的未成年人發生關繫,不管是否自願都將被視作強姦罪。因此任某還將面臨著另一宗罪名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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