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中國近日貪官審判一輪接一輪。前廣東省虎門鎮委書記吳湛輝于10月11日在番禺沙灣法庭接受審理。據悉,他涉嫌收受賄賂與不明來路的金額總數達1.7億元,是現存已知落馬的廣東官員中貪腐最高數額。
有指控顯示,吳湛輝涉嫌受賄人民幣4970万元,另有9200万元港幣與3000万元人民幣來路不明,總價值合計約有1.7億元。受審中,吳湛輝對所有受賄指控皆供認不諱,並表示案發后已要求家屬全額退贜。
吳湛輝自1986年19嵗時開始工作,十幾年中可謂節節高升,手中權力越來越大。
現已知自2003年以後,任職東莞市環保局局長的他利用手中權力,為東莞市恆泰環保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賴洪中謀取東莞市環保局下屬的工業廢物處理站的承包經營權,截至2012年3月爲止,共收受賴洪中賄送的4970万人民幣。這期間,吳湛輝從環保局局長再度獲得提拔,調升至虎門任鎮委書記。2011年廣東省委組織部公示的12名提拔人選名單中也有他的一份名額。次年2月,45嵗的吳湛輝被調為東莞市委副秘書長。
但人算總不如天算,距他升任市委副秘書長僅8個月后,便被革職調查,而大好仕途也就此戛然而止。据大陸媒體報導,造成他被立案調查的原因在於有人舉報他是一名「裸官」。衆所周知,「裸官」即是家庭子女遷居海外,存款等也有大部分轉移到海外,只有該官員隻身一人在大陸參政的中國獨有名詞。近年來,此類官員激增,而這個名詞也與貪腐有著不可分割的聯係。
事實上,吳湛輝除了被指控受賄的4970万人民幣之外還有近1.2億來路不明的財產。
指控顯示,2004年吳通過地下錢莊轉帳1600港元,在香港羅便臣道購置了一套房產;2011年6月再次轉帳7600万港元在香港黃麻角道購買了一套房產。2007年上半年,吳出借人民幣3000万元給賴紅中用于資金周轉,並于日後收回。
陸媒的報道中曾指出,他被調任虎門后,曾於2011年8月帶動展開了高達530億元的十項重點工程項目。雖然他在這項被稱作虎門「造城」運動后不久便被立案調查,並且報導中稱指控内容並無他在虎門期間的貪污證據。但如此龐大的城市規劃項目,讓人很難想象一個在前十幾年閒不斷收受賄賂的人,可以在這期間毫無污點可言。
此外,更多的人質疑的卻是,一個市的副書記就可以貪污上億人民幣,那麽更大的官又會有多少?
吳湛輝生平簡歷(百度百科)
1986~2002 先後在東莞市教育局、東莞市外貿局、東莞市政府辦公室工作,先後任辦事員、科員、東莞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東莞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科科長、東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東莞市政府副秘書長(副處級)。
2002年2月~2003年2月,任東莞市石排鎮鎮長(副處級)。
2003年2月~2003年11月,任東莞市環保局黨組負責人、副局長(副處級),主持全面工作。
2003年11月~2007年2月,任東莞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正處級)。(期間:2004年12月~2006年12月就讀于華中科技大學環境工程專業,獲工程碩士學位)。
2007年2月~2007年3月,任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主持市政府辦公室全面工作(正處級)。
2007年3月~2008年9月,任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秘書長(正處級)。
2008年9月~2012年2月22日,任虎門鎮委書記,鎮人大主席。
2012年2月21日,中共東莞市委決定,吳湛輝不再擔任虎門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職務,調任中共東莞市委副秘書長。
2012年10月8日,被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