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8日訊】一份本金為1000元(人民幣/下同)的銀行保值儲蓄業務,24年後收益率超100倍,能兌現嗎?
大陸《網易》網報導,1989年,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妻二人就滿心歡喜辦了這樣一份業務,他們拿出2000元積蓄存入當地某國有銀行辦理兩張存單,上面寫明24年到期后本息共22萬元。
但今年存單到期,銀行按照通知規定,存款本息只能兌現8400元,22萬元成了黃粱一夢。
據了解,當地像盛忠奎這樣的儲戶有70餘人。銀行方面給出的解釋是,央行1989年針對保值儲蓄下發了緊急通知,該業務期限最多不能超過8年。
此事件發生的經過
報導說,1989年,盛忠奎與妻子陳永梅省吃儉用有一筆小小的積蓄。那年9月的一天,陳永梅路過某國有銀行丹江口市支行迎賓路分理處時,得知有一份定期保值儲蓄業務,24年後可獲得一筆巨額本息。
那個年代,在當地買一個商鋪也只要2000元,盛忠奎本來傾向於用積蓄買商鋪。經陳永梅勸說后同意辦保值儲蓄。很快,陳永梅帶著2000元積蓄來到銀行,分別以自己和兒子的名義辦理了兩張該行整存整取儲蓄存單。按照存單上明文規定,此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萬元,且存款利率、保值貼補率無論怎麼調整,到期銀行憑此據定額支付。
今年9月21日,是兩張存單到期結算本息的日子。第二天,盛忠奎帶著存單去銀行兌現,不想當年的迎賓路分理處已查無此處。隨後,盛忠奎拿著存單找到該行丹江口市支行,工作人員告訴他,二樓有專門人員接待。
當他亮出兩張存單並提出結算本息時,一位接待的魏姓負責人卻告訴他,這兩張存單早已經不起效了。盛忠奎聽后十分震驚,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魏姓負責人提供一份1989年9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對保值儲蓄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的傳真電報及人行丹江口市支行同年10月7日轉發的通知。按照通知后規定,盛忠奎的存款本息只能兌現8400元,不是22萬元。
湖北楚韻律師事務所律師彭德江表示,銀行以上級部門規定為由,拒絕按照原來約定兌付存單,是一種違約行為。即使銀行違規開展儲蓄業務,被主管部門明令禁止,存款銀行也應當在上級主管部門通知下發以後,及時與儲戶溝通,而不是等存款到期,兌付時才告知儲戶。
彭德江還認為,即使該保值儲蓄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其全部過錯也在銀行,應該參照原來承諾的可比照利益賠償儲戶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