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02日訊】紐約華埠74歲的鐘煥彪老先生,上週二去中國城超市買東西,被店家罰了300美金。事後,鐘先生來到美東聯成公所尋求幫助,請看本臺記者安心的詳細報導。
鐘煥彪老先生通過翻譯向律師講述了自己的遭遇。上週二,他到中國城超市用糧食券買了36多美元的熟食,離開時被店內保安發現提袋內還有兩根胡蘿蔔價值8毛錢,沒有付款。老人家當時承認了並付了款,但是店家還要罰他300美金,老先生當時沒有那麼多錢,店家就扣押了他每日買食物的糧食券。老人家無奈找子女要了錢,到超市贖回了糧食券。
羅佰能律師表示,店家這樣做是不符合美國法律的。
「因為店家沒有權利拿走他的福利卡,要求他支付300美金贖回,他們沒有這個權利,這完全是非法的。」
他建議華人,如果購物時被冤枉偷竊,或是遭到店家不合理的懲罰,可以報警。
「同時,你有權利保持沉默,不用說任何話,你有法律的保護,你也有權利不讓他們搜查。」
記者隨後走訪了中國城超市,該超市的收銀部經理李女士表示,她記得當時情景。她說老先生在燒臘部買了兩盒熟食,總共$36.48,他交了錢,被人看到又拿了胡蘿蔔放在袋子裡,就走出去。
「因為我們10號機燒臘部是沒有磅秤的,只是收燒臘的錢。剩下的必須到有磅秤的收銀處,來收錢,但是,他們就是貪這樣一個便宜,反正我那邊交錢了,放在袋子裡沒人看到。他就是這樣做的。」
李女士表示,她不知道法律規定到底應該罰多少,他們定300美元,是為了杜絕偷竊問題。
「他可以投訴我們,我也可以做自我檢討。但是,我當時和他講清楚,我說,阿叔,你偷了東西,你沒給錢,這是你的不對,如果我們不罰 你的話,下次你照樣來偷。」
羅佰能律師對此表示,店家如果發現有偷竊行為可以報警,通過法律手段,要求合理賠償。
「如果店家發現有人偷竊,可以報警,讓警察抓捕偷竊的人。另外,有些店家可以起訴偷竊的人,最高罰款金額可達500美元。這個案件中,即使經過審判,老先生確實有偷竊行為,也就會被罰款75美元而已。」
他表示會寫律師信給中國城超市負責人,希望能和解這個案件,退還老人家300美元。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