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1日訊】隨著薄先生英俊的面龐和頹唐的表情在螢屏上淡出,劇組的人忙壞了。表演藝術家謝幕,那就換歌唱家登臺吧。當年紅歌演唱會兩位同台現演,今天造化弄人,兩位又連袂現眼。古稀高齡的老藝術家對寶貝兒子被判十年大獄的事首作回應,說什麼呢,就說「我的心太亂」,就說孩子too young ,too simple吧。
被判之前,李天一跋扈囂張,是受益者。中槍之後才發現自己不但不牛逼,反而成了弱勢群體,因為媒體只曝光他一個,其他幾個同案犯卻進入了視覺盲區。李家的精彩事蹟不單是兒坑爹還是爹坑兒的問題,也不是個例。像李天一這樣的公子哥兒何止千千萬萬,只是他像抽彩票一樣的概率幸運地中了頭獎。那些與李天一輪流做壞事的傢伙,不但名字不出現在媒體,就連一個有碼的圖片都不出現,哪一天神不知鬼不覺地輪流出獄也未可知。如果這事兒真發生,李夢兩位藝術家一定會有被「輪流」了一樣痛苦。從這個角度講,李天一也是受害者。逆子坑爹,受害者是一個老李頭;逆爹坑子,還有體制作擋箭牌;體制坑爹,受害者卻是十三億。
網路熱吵的還有聶樹斌強姦殺人案。從來不認自己強姦殺人罪的聶樹斌被法官判處軟立決,而自投羅網說自己才是罪犯的王書金,河北高院判決書不認定是聶樹斌案真凶。正如一位網友說,「說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橫批就加個「依法辦案」吧。這個「法」就是法官大人「看法」的「法」。什麼證據不證據,法官大人們忙著結案呢,哪有時間去細找,再說也沒有領導關注過。辦案人員也難,要是證實了王書金是真凶,那聶樹斌就被證明是冤死了,接下來許多辦案人員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領導要被追究領導責任,甚至會被判刑……太不和諧了。冤死一個姓聶的,保住一群作孽的,就讓聶樹斌死得其所吧。所以,人們就都理解了為什麼有人殺法官、殺員警、殺官員、殺城管了。
引起全民關注的小販殺城管第一大案就是夏俊峰案。一個小販殺死兩名城管,被法官判死了。民意認為是正當防衛,許多律師也聯名抗議,但還是被執行了,連親屬想照個遺照都不允許。普通百姓不懂法,難道律師也不懂法?道理很簡單,夏殺的是穿著制服代表著公權力的人,如果是平民之間的對決,那一定判作正當防衛了。親屬連遺體也見不到,只收回了一把骨灰。有人致疑不讓見遺體,不會是夏的器官被「捐」了吧?總之,夏俊峰生得偉大,活得憋屈,死得糊塗。還有一個美女伊能靜,在這種事面前多數人躲還躲不過來呢,她居然認了夏的兒子為義子。看來,在大是大非面前,總會看到社會上還有一些良心人士。
對於草根殺人者,法官們一定會依「法」辦案。證據不足可以做有罪推定,殺無赦;疑為正當防衛且有人作證的,殺無赦;證據確鑿,數罪並罰的,殺有赦。都督夫人殺了洋人,才判死緩。如果時空可以穿越的話,慈禧她老人家可長出一口氣,華夏終於敢向洋人下手了,揚我國威。話說回來,都督大人自己也因反腐敗鋃鐺入獄,當然進門之前他亮了出了「大老虎」身份證,但官媒報導他居然比蒼蠅還清廉,好像是一隻紙老虎,總讓觀眾覺得被輪流蹂躪了智商。
有人不服,特別把是夏、聶與薄、谷作對比;有人憤怒,想找地方評理;有人悲哀,中華民族無藥可救;有人逆來順受,習慣了裝聾作啞……還有人在拼力尋找救治這個社會的良藥。其實,這幾個案件也只是眾多案件中的「三個代表」,折射出來許多社會問題。無論在腐敗案件中,還是在刑事案件中,民眾關注的是案件的細節,卻少有人站在更高層面分析出現這些問題的深層次原因。這在本質上是一個社會不公平的問題,即便我們通過輿論施壓使這幾個個案件得到了群眾預期的處理結果,那其他的案件呢?看來,只盯住一些具體事件的努力還遠遠不夠,不建立一個能夠保障社會公平的機制,一切努力都將是枉然。
李歌唱家應該反思,如果有一個維護公平的機制保障,他和兒子也不會這麼有優越感。沒有這種優越感,兒子也就不會這麼放肆。沒有這麼放肆的行為,哪裏來得十年徒刑?如果有了公平機制保障,就算是兒子與其他夥伴一起犯了罪,如果都一視同仁,夢女士也不用去當訪民,弄得老兩口「晚潔不保」。同理可證,如果沒有家傳的優越感,那位薄先生在弄出驚濤駭浪(網傳薄有「偉人理想」)之前,一定會有所顧忌,不會鑄成大錯。我在想,在住進「秦國」那個別墅區,享受「國家領導人」級犯人待遇的同時,他能否向那些被迫害致死的人懺悔一下自己的罪刑?他能否反思一下這個給他帶來享受、助長了野心,又結束他「中國夢」的體制的弊端?他能否在自己的意識裏構建起一條真正的道德底線?
提醒一下體制內既得利益者,別以為今天你是體制的受益者就可以不維護公平正義,其實在不保護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裏,你隨時都可能輪流成為受害者。神馬都是浮雲,請早日覺醒!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