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被處死 中國網友熱議不公

【新唐人2013年9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綜合報導)因刺殺兩名城管人員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的遼寧瀋陽小販夏俊峰週三被執行死刑,引起中國網友熱議。有人痛批城管可恶,质疑日前打死瓜农的城管怎不用偿命?

夏俊峰案件發生在2009年5月,下崗的夏俊峰與妻子在遼寧省省會瀋陽的某條街上賣羊肉串。10多名城管對他暴力執法后將他帶回附近的辦公處,在那裏又一次對他進行毆打,迫使夏俊峰出於自衛拔刀相向,最終刺死兩名城管。据稱事發后,被刺死的兩名城管由政府補貼每個家庭90万人民幣。而夏俊峰則即刻被緝拿,並在2011年5月9日上午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之後法院駁回他的不服上訴,最終在9月25日下午對他處刑。而這一審判結果,家屬直到當天的淩晨5點才得以知曉。

有網絡報道描述了夫妻倆見面時的情景。夏俊峰在與妻子張晶見最後一面時表示,即使自己已經離開人世,只要家裏還有人活著,就要她上訴到底。他最後提出希望與家人留一張合照的要求卻遭到管教的拒絕。臨走時,張晶看到他一直回頭看著家人,但不久便消失在鐵門之後……當天下午,夏俊峰便與家人從此天人永隔……遺孀張晶9月26日早上領回了丈夫的骨灰。

夏俊峰案在一、二審、死刑復核階段及處理程序方面都存在諸多問題……該案件有6名目擊證人,法庭卻拒絕採用,而只單方面採納了城管的證詞。同時,夏俊峰律師指出如果要判定故意殺人罪,則必須證明罪犯的行爲經過預先的精密謀劃。

一直以來,經常耳聞目睹各類新聞報道城管打死小販,通常犯事的城管只會被判幾年刑期。因此,網絡上不少人認爲判處夏俊峰死刑,完全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行爲。無錫網友,「請問拿秤砣殺老農的城關爲什麽沒判死刑,公平嗎?」

「都是打死人,為什麼差別這麼大呢?1)2013年6月,貴州民警槍殺2個村民,獲刑8 年;2)2011年11月,遼寧遼陽城管打死人,主犯獲刑 11年;3)2008年11月,天門城管打死拍照男,獲刑6年;4)2013年7月,湖南臨武城管打死瓜農,鑑定瓜農有病賠償80餘萬;5)2013年9 月,打死城管的瀋陽小販夏俊峰被核準死刑。」

「薄穀開來蓄謀投毒故意殺人既然可活,夏俊峰被打之後失手殺人理不應死。」兩個案件的判決結果成了鮮明的對比。

夏俊峰律師滕彪認爲,之所以判處夏俊峰死刑決不手軟,是因爲當局意在通過該案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讓百姓放棄一切挑戰政府的行爲,即便是如城管類的基層執法人員都是不能容忍的。他表示,「可能是當局想要顯示他們很強硬。」

另外,据德國之聲中文網披露,宣傳部門曾下禁令,「遼寧夏俊峰故意殺人案死刑復核已審結,將于9月25日執行,各媒體如作報道一律依據法院發佈的權威消息刊播,不評論不鏈接,不渲染炒作。」

但25日上午,數万條信息出現在微薄上,紛紛表示對當局判死夏俊峰的處理很不滿,譴責中共當局執法不公,法律審判竟是以在黨内政府的身份來決策。夏俊峰被處死顯示的是中國的法律死亡,已經毫無法理、毫無道理、毫無公理、毫無公義可言。

微薄網友,「夏俊峰,一個悲哀的名字。他讓世人看到我們這個所謂文明國家的真實面目:特權階層罪惡滔天,也能免於一死;普通百姓哪怕正當自衛,也可能被判死刑……中國,就這樣繼續分化著、撕裂著、不公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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