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6日訊】【導讀】一九五七的「反右運動」是中華民族的一場巨大的悲劇。作為一名「老右派」,本書作者魏子丹教授以他親身的經歷,真誠地反思了那段歷史。他兼收各家之長,批評各家之短,「分類不同右派,釐清還原分野」,找出一九五七與其歷史由來的必然聯繫,論證一九五七與其歷史惡果的必然關係,真正做到了「既能深入其中,又能跳出其外」,從而使這部著作的真實性與歷史性達到「同一」的境界,為還原「反右運動」留下了一部思想和史實並豐的佳作。一直以來魏子丹教授矢志於「還原一九五七」,從他開始寫作此書的某些篇章,到最終出版,用了近十年的時間,真可謂「十年磨一劍」。
(接上期)
[二] 第二個特點:鬥爭手法集過去之大成
其一,具體作法鬥狠逞凶、殘無人道打砸搶抓抄是文化大革命中具有標誌性的作法。
「打」是共產黨開天闢地以來,所有運動,對敵我通用的家常便飯。至於在「打」中比狠:文革中把人捆綁吊打,打得皮開肉裂,剃陰陽頭,戴高帽,掛黑牌,坐噴氣式,推入屎尿坑裡淹死或活活打死,成批量殺人,滿門抄斬,人吃人;其廣度,遍及全國。土改中地主富農戴高帽,用牲口拖死,用亂石擊死,上望蔣台摔死;毛澤東反AB團,派遣親信李韶九等肅反人員發狂似地連續捕捉、審訊,使用地雷公、線香火、拷打、鐵烙、割乳、燒陰戶等各種殘酷、卑鄙的刑法(一九三零年十二月段良弼《給中央的報告》)。李韶九大搞逼供信,不但下令打人,還親手掌刑。當時曾任中共安福縣縣委書記的汪安國回憶李韶九抓他AB團后審他的情況:「他擺出一副關公似的臉孔,大聲吆喝說,你是AB團嗎?快把你們的組織說出來!當時,桌上放了好些木棍、長竹片、烙鐵、繩索等刑具,我知道這是用來對付我的。當然我不能誤供我是AB 團,於是,兩個大漢把我的上衣脫光,繼之李韶九親自動手,燒紅烙鐵在我背上腿上烙呀、燙呀,這我怎麼能受得了呢?我觀此情形知道,供認是死,不供認也是死,與其不供認受苦遲死,不如供得早死個痛快,就在這個思想支配下,供認了我自己是AB團。這樣李韶九才把我放下來。」就是這樣,李韶九在五天五夜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在省委、省蘇(維埃)兩機關及政治保衛隊共破獲AB團一百二十多名,要犯幾十名。槍斃省委交通和技術書記十七人。第二天又槍斃二十四人,其中省行委七人。霎時間,江西省行委、省蘇政府機關和整個富田村野,烏雲密布,腥風血雨,到處瀰漫著紅色恐怖!老百姓驚恐不安,竊竊私語:「不得了啦,紅軍在殺紅軍,共產黨殺共產黨,湖南佬在殺江西佬……」
在反右派、反右傾中,據我所知,上層問題不大,下層、特別是反右傾,打得一塌糊塗。所謂「上層問題不大」,就是說,也還是有問題。比如在反右派中,毛在全國的規模上搞打擊別人抬高自己,對像章伯鈞、章乃器、羅隆基這樣的民主政治家,儲安平、丁玲、艾青、費孝通、錢偉長這樣的文人學士、科學家都給罵得狗血噴頭,分文不值。 至於鬥小右派,拳腳相加、低頭罰跪,不如此作倒是例外。又如,「廬山上批彭總的會,毛主席一般不參加。但少奇、周總理他們是在第一線工作的,不能不參加,還要主持。有時會場亂得都開不下去了,有人甚至要打彭總,被少奇同志喝住。」(王光美《王光美訪談錄》)你要知道,這可是最高層的會,都是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一類的人物(?)參加的,他們都「有人甚至要打」,打的又是政治局委員,國防部長「彭總」。幸虧「被少奇同志喝住」。可惜到了文革期間,「彭總」,「少奇同志」挨打時,就再也沒有人出來「喝住」了。從這個「打」上也可以看出文革對反右派、反右傾的繼承和發展了: 如果沒有在反右派中造成的恐怖氣氛和毛所向披靡的淫威,那麼,隨便就栽贓陷害昨日功臣「唯我彭大將軍」,是可以設想的嗎?同理,打倒那個毛澤東三天不學習就趕不上的劉少奇,又是可以設想的嗎?當然,五類分子的挨打倒是可以設想的了; 而不可思議的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長謝富治要員警同紅衛兵「取得聯繫」,「供給他們情況,把五類分子的情況介紹給他們」,幫助他們抄家。有員警問:紅衛兵打死人怎麼辦?謝答道:「打死了就打死了,我們根本不管。」「如果你把打人的人拘留起來,捕起來,你們就要犯錯誤」。針對心有疑慮的人,謝說:「連周總理都支持。」
相比之下,較之以往,文革把這種殘酷地打人的做法更普及、更上下通吃、更肆意妄為、更無法無天了。一切慘不忍睹的罪行,在「造反有理」的最高指示下,在中華大地上顯現出血染的我革你命的風采。毛澤東特別不可輕饒的罪孽是,讓青少年孩子們從打老師做起,干這種「好人打壞人活該」的罪惡勾當!既害苦了上一代,又毀滅了下一代。
「砸」的對像是「四舊」。我的一位也是右派的老師,是清皇室後裔,家有一些珍藏。他說,他的一幅畫,是鄭板橋的真跡,連同其他所謂「四舊」,都叫紅衛兵一火燒掉,別的再貴重的東西他說也可以不心疼。
每個家庭的損失雖說不小,但國家承受的卻是損失之總和。國家損失之大不僅使當代人扼腕巨嘆,而且會使民族後代滴血不止。許多名勝古迹--軍閥大混戰、日本鬼子侵中國,都沒有遭到破壞,可是,都叫毛澤東思想紅衛兵給砸了個稀巴爛。有的是北京來的紅衛兵,如譚厚蘭領著砸孔府孔廟;更多的是當地紅衛兵,他們對一切都是熟門熟道,其破壞性之大,達到了無孔不入,無微不至。我記得當時的一張傳單上寫著,文革顧問陶鑄讚揚紅衛兵破四舊的景象,是把舊世界砸了個落花流水。我記得他說「落花流水」四個字,形象得簡直再現了現場。
現在文革的「砸」,固是罪孽深重,罄竹難書,其實並非今日始,而是一向如此。《浙江日報》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載:有人揭發省文聯主席宋雲彬(右派分子)跟他說過:「土地改革搞得糟,文化事業慘遭破壞,許多民間藏書幾乎被燒光,這等於秦始皇焚書坑儒政策。龍泉拆塔事件,這是共產黨破壞文物作風的沿襲。」
鑽屁股蚰蜒郭沫若,無孔不入,連宋雲彬也不放過。他發言的最大效應是刺激別人的嘔吐神經:「革命的破壞是在所難免的。經歷一次像土地改革這樣偉大的革命運動,古書文物哪能沒有一點損失!中國地方大,文物多,保護起來,很有困難。而且是否一切古物都碰不得,也值得研究。譬如城牆,在中國幾乎到處都有,往往一個小市鎮也有城寨。除了必須保存,可以保存者以外,我看有很多城牆是可以不必保存的。凡是古物一律都動不得的思想,是一種封建的拜物狂,偶像崇拜的思想。宋雲彬把龍泉拆塔事件誇大起來,好像天下文物都被共產黨破壞了,這樣看問題是不合邏輯的。」根據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歷史和邏輯是一致的。文革中文物遭到浩劫是歷史事實,但卻不合郭氏「邏輯」。反倒郭的談話合乎了毛澤東夫子自道的邏輯:「只有不要臉的人們才說得出不要臉的話。」
在反右傾中也有「砸」,這就是在全國城鄉發動的砸鍋煉鐵。革命就是「砸」,超出物質的砸,如砸碎國家機器;反右派中有「砸爛右派的舊法觀點」等;文革中砸爛公檢法,砸爛劉少奇的狗頭……
「搶」是文革的目的,在上為搶班奪權,在下為哄搶金銀財寶,文物珍品。它是通過打、砸、抄、抓的過程實現的。我的書籍、衣物櫃箱,桌椅板床,甚至連勞動的工具如平車等,都是在抄家時給搶去的。文革后也沒有歸還。我只慶幸小命猶存,至於身外之物就無所謂了。追溯「搶」的歷史,共產黨革命造反,所到之處,無不燒殺搶掠。共產黨的所謂革命,實屬完完全全、原原本本意義上的打砸搶抓抄。這是它的本性,只用舉出老百姓把共產黨叫做「紅鬍子」這一史實足矣。「鬍子」就是土匪,「紅」指共產黨。可見國民黨把共產黨叫做「共匪」,是實事求是的,是有民意基礎的。「搶」在文革中出現的新奇景觀是、毛澤東鼓動群眾組織搶解放軍的槍。這是他號召「全面內戰」后,又要為「全面內戰」、搶班奪權提供物質基礎。正是,槍杆子里出政權。
總計,文革中打砸搶抓抄的結果,葉劍英在十二屆一中全會後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曾有部分性披露:(一)規模性武鬥事件,四千三百多件,死亡時十二萬三千七百多人;(二)二百五十萬幹部被批鬥,三十萬二千七百多名幹部被非法關押,十一萬五千五百多名幹部非正常死亡;(三)城市有四百八十一萬各界人士,被打成歷史反革命、現行反革命、階級異己分子、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反動學術權威,非正常死亡六十八萬三千多人;(四)農村有五十二萬地主、富農(包括部分上中農)及家屬被迫害,有一百二十萬地主、富農及家屬非正常死亡;
其二,批鬥策略陰險,伎倆卑鄙,鬼名堂繁多。
據我之見,反右派之後,毛批鬥人的策略基本上是故伎重演,其特點是老一套中耍花樣。反右派和反右傾同用一套「引蛇出洞」的策略;文化大革命仍是這樣,只是變了個小花樣,在「引蛇出洞」前又加了個「引」字,成為「引『引蛇出洞』」。意思是說,劉少奇所以搞「引蛇出洞」,是毛澤東「引」出來的,毛要用劉引出的蛇來咬劉。但等到毛領導文化大革命也像劉少奇「老革命遇到新問題」的時候,他會怎麼辦呢?「外甥打燈籠——照舊(舅)」。不過毛可以毫不臉紅地說:「你講我不要臉就不要臉。劉派工作組就是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我派工宣隊和軍宣隊就是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儘管工作組與工宣隊和軍宣隊的職能全然毫無二致。」
毛澤東鬥倒斗臭斗透階級敵人所用的卑鄙伎倆,是集中共黨史、國際共運史、中外酷吏史之大成。所以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不論從認識上的需要,還是從實踐上的需要,都具有深刻的意義。
由於個人身受,耳聞目睹的不同,在認知上就有不同的側重。例如著名右派林希翎就對「株連法」痛恨有加:
最「致命」的,是株連家人與子女:丈夫無端地受排擠,精神大受刺激,孩子也受「左派」鄰居的孩子的打罵,回家問母親:「媽媽,為什麼人家叫你『大右派』、『壞人』,又叫我『小右派』?『右派』是什麼東西?」林希翎說:「我這個在各種批鬥和毒刑前從未流過淚的戰士,在聽到我的愛子向我提出這種問題時,忍不住抱著他放聲痛哭了」,「雖然我在政治上從來不吃後悔葯,對我所走過的道路無論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我都從來不感到遺憾和悔恨,然而我唯一感到萬分悔恨的憾事(也是不可饒恕的過錯),便是我悔不該結婚和生育啊!像我這樣當過『大右派』、『反革命』的人,乃是這個社會中政治上的『麻風病人』,不可接觸的『賤民』,還有什麼資格成家立業?有什麼權利當賢妻良母?!這真是作孽啊!」問題是,這樣的株連,是制服林希翎這樣的不屈的反抗者,維護「專政」的有效性的必要手段:這不僅是體現了一種倫理的殘酷性,更是體現了體制的殘酷性。
(待續)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