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5日訊】在昨天審判丁書苗的庭審中,一個重大的資訊被證實:那就是2008年,劉志軍曾經要花錢買省委書記的職位。
在報導中的原文是:「另外一筆的500萬元,則是劉志軍為了擔任省委書記,並讓一名下屬接他的位子,讓丁書苗出錢替他跑動關係。劉志軍為了能夠到地方任職,讓她找關係創造條件。她告訴劉志軍花了1000萬元,但實際上花了500萬元。讓劉志軍意想不到的是,丁書苗找的人都是騙子,錢花了,但兩件事情都沒有辦成。」所以,被稱為「丁書苗曾花500萬幫劉志軍買省委書記未遂」。
看到這樣的資訊,引發筆者很多聯想:
一、以劉志軍正省部級高官的位置,絕不是一個沒有智慧的人,他提出要花錢買省委書記職位,絕對是知道有這樣通過花錢買到省委書記的先例,或者說他鐵道部長的職位,就是花錢買到的。否則,他是難以出此下策的。由此可見,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省委書記是可以靠花錢買到的?
二、劉志軍花錢買省委書記,500萬只是一個開始。那麼,一個省委書記究竟值多少錢呢?一個億,還是兩個億?在中國官場,最近10年,多少買官賣官,公開出來的資訊來看,是觸目心驚的。最近的李春城也是斂財為了買官,最後被揭出買官的事實。
三、劉志軍買省委書記,靠丁書苗花錢,丁書苗的錢來自於劉志軍的腐敗,還是以權買到的利益。那麼一個篤信靠金錢可以買到職位的鐵道部長,他下屬千千萬萬的職位,靠什麼賣出去呢?價位是多少?劉志軍賣過多少職位呢?
四、省委書記這個位置被中國傳統稱為封疆大吏,掌管一方的諸侯,權柄之大,是一般老百姓難以想像的。一個省委書記的產生,自然也要經過很多程式,牽涉很多頂級的要員參與決策。所以,劉志軍要買省委書記職位,要向誰買呢?誰可以決定省委書記的職位呢?
很顯然,劉志軍讓丁書苗幫自己買省委書記的職位,最後的結果是未遂。因為丁書苗找的都是騙子,錢花了,事情並沒有辦成。由此可見,在北京有一批專門買官賣官的騙子。就像有真錢才有假幣一樣,有這樣的騙子,也一定有真正辦得到的人。劉志軍委託丁書苗,只是所托非人而已。
不知道劉志軍為了擔任省委書記職位,讓丁書苗去花錢買,算不算是一個官場醜聞,至少也是一個笑料吧。這麼一個有足夠檔次的笑料,夾雜在丁書苗與劉志軍權錢交易當中,似乎被大大降低了層次。但是,從鳳凰網報導的題目來看,這個笑料抑或是醜聞,其本身的價值還是被編輯們發掘出來了。顯而易見的新聞價值背後,是這個從上到下任命式吏治無法療治的硬傷。
通過公民選舉獲取公職的制度,是目前世界的主流,獲得公民的認同,是獲得公職的必要條件,也是唯一的條件。而我們這種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只要取悅上面手握公權的人,就可以獲得職位,這樣得到的官位,哪裏還會管下面的死活。只要不觸犯龍顏,極力去迎合上有好者,高官厚祿自然隨之而來。
劉志軍買省委書記的舉動,是醜聞,也是笑料。其本質還是制度的悲哀,是國家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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