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悅白雲:16歲初三學生「因言獲罪」該不該?

【新唐人2013年9月24日訊】9月17日,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初三學生楊某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被刑拘。此前,楊某發微博質疑該縣張川鎮一KTV歌廳從業人員高某非正常死亡。昨天,張家川縣公安局發佈對此案的情況說明,稱楊某散播謠言、煽動群眾遊行,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據此對楊某涉嫌尋釁滋事立案偵查。他發的三條微博是:「員警與群眾爭執,毆打死者家屬」、「兇手員警早知道了」、「看來必須得遊行了」。(百度新聞)

自從公安部門打擊網路犯罪以來,因言獲罪頻頻在網路報端出現,例如記者劉虎、花總、薛蠻子等,這些我都不驚奇,完全是意料中的事,然而16歲的初三學生因發微博被刑拘還是讓我著實吃驚不小,16歲,還是個孩子,說錯話幹錯事是很正常的事,如果每次都把他們抓進監獄,那中國將肯定到處是監獄,而不是學校。都說童言無忌,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這麼小的孩子說句錯話,我們都不能容忍,那麼你的心胸呢?你的豁達呢?16歲還未成年,就是說思想都不成熟,還沒有判斷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就算犯了錯,只要錯誤不大,都有情可原,就應以批評、教育為主,我國在1979年制定刑法時,就明確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991年9月4日通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這樣規定,有利於對違法未成年人的挽救,有利於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是十分必要的!否則就無法培養出他們有個健全的人格,就容易歧形、變態、兇狠和殘暴。更容易扼殺掉孩子的天性、思想和創造力,因為科學就需要質疑和批判精神,我曾看過一篇文章的標題是:科學家需要批判精神和自由環境。

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感悟」,意思就是「用法制禁令去引導百姓,使用刑法來約束他們,老百姓只是求得免於犯罪受懲,卻失去了廉恥之心;用道德教化引導百姓,使用禮制去統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而且也就守規矩了。」,我想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中國人道德倫喪,越來越無恥,不要臉的一個重要原因。

再者,根據心理學原理,一個人非正常死亡之後,肯定有這樣那樣的質疑,質疑被他殺也屬正常、合理犯圍,質疑是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有的權力,只要不是蓄意造謠都不是犯罪,作為執法部門應該多反思自己,為什麼人們有這樣的質疑?這主要是政府公信力喪失,權力沒在陽光下運行所致,作為正虎就要多從這方面下功夫!不論是一個人或是一個部門遇事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只會使自己越來越優秀,反之,只會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直至萬劫不復!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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