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彤:我最關心薄熙來案中的「謠言」

【新唐人2013年9月23日訊】我不關心判薄。薄熙來認罪態度是好是壞,與我無關。法院對薄量刑是輕是重,我無法知道。

我關心的,是公訴人代表「國家」的起訴。

我注意到,起訴薄熙來貪污受賄,限於他在大連的2500萬。由此看來,代表國家的公訴人認為,在商務部長、重慶市委書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任內,薄熙來已經洗手不幹,乾淨了。社會上所流傳的,只是惡意攻擊薄熙來的謠言,中紀委從來就沒有掌握過確鑿的證據。這到底是真是假,我無法知道。

我注意到,沒有起訴薄熙來在「打黑」中無法無天亂沒收、亂抓人、亂殺人的罪行。由此看來,代表國家的公訴人認為,薄熙來的「打黑」,是應該肯定的,甚至是應該繼續在全國範圍內推廣的,至少是合法的,沒有罪。

我注意到,沒有起訴薄熙來調動幾十輛警車,武裝包圍外國領事館的罪行。由此看來,代表國家的公訴人認為:要麼所謂「薄熙來調動幾十輛警車,武裝包圍外國領事館」查無實據,純屬惡意攻擊薄熙來的謠言,那就應該徹底查謠嚴厲打謠,繩之以法;要麼「薄熙來調動幾十輛警車,武裝包圍外國領事館」是合法的,今後其他政治局委員兼省市委書記大家都有權傚尤,統統都是合法的,公訴人決不起訴,法律決不追究,國家一概予以承認和保護。

我不關心審判薄熙來,因為此案和反腐敗無關。因為就在處理薄案期間,在全國範圍內逮捕了要求官員(特別是要求領導人帶頭)公佈家庭財產的公民。他們是反腐敗的堅定的支持者。如果一面要打老虎打蒼蠅,一面又巧立名目逮捕反腐敗的支持者,那一定是犯了精神分裂症,而精神分裂者是不應該當領導人的。所以,我認為,審判薄熙來想必別有動機,和反腐敗無關。

我不關心審判薄熙來,因為此案和「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的正路無關。就在審判薄熙來同時,當局先後逮捕了許志永先生和王功權先生。他們都是推進公民監督政府權力的倡導者。逮捕他們,是一個不容置疑的危險的信號,表明當局自食其言,公然違反了「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宣言,準備轉入把民意關進籠子的非法的邪路。所以,我認為,審判薄熙來,對維護「憲法的生命」和「憲法的權威」不會起什麼積極的正面的作用。至於會不會起消極的負面的作用,我現在還看不清楚,不知道。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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