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嚇壞中共當局

【新唐人2013年9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陳子善採訪報導)黑龍江甘南縣56歲女性下崗訪民王玉玲,因到中南海郵局郵信,而被當地截訪人員非法抓捕,押回當地20日被甘南縣公安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名行政拘留十天。據知情人陳先生認為,中共壞事做的太多,膽已被嚇破,法律只是當局制裁老百姓的工具,發貼、團聚獲罪,一封維權信也獲罪!

王玉玲向外發出信息稱,13日、16日她只是去中南海附近的郵局郵信,根本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有府右街全程監控為證!她強烈要求甘南縣公安局撒消這違法的處罰決定,還普通公民合法權益。

王玉玲的老公劉士文(音)電話對本台記者表示:「我妻子被甘南縣公安局拘留了,我們沒有違法,我們合法上訪,我們應該保護自己最基本的合法人生權益。」

2004年12月王玉齡在吉林省白城區鎮賚縣鎮賚鎮做葵花籽生意,與她有業務來往的張先生欠她二十一萬元。當時在任的吉林省鎮賚縣法院院長與庭長法官等人,冒名捏造了(2004)鎮民二初字第(478)號假民事判決書,耽誤了王玉玲向張先生追貨款的機會,造成王玉玲直接損失貨款二十一萬元。王玉玲不服判決,多次進京上訪。

在王玉玲多年不停的維權下,2012年4月15日鎮賚縣法院承認確實是程序違法實體錯誤,由於法院的錯誤導致王玉玲直接經濟損失二十一萬元。但是鎮賚縣法院拒不解決王玉玲的損失賠付問題。

劉士文透露,造假的鎮賚法院已經承認是假案,但是根本不陪我們錢。原法院院長調離,當事人法庭庭長也沒有在鎮賚法院工作了(可能開除了)。

說到法院沒有任何解決實質性的問題時,劉士文激動地說:「現在看國家的法律也不知道是給誰定的,給老百姓的?現在老百姓根本就維不了權,我們去上訪說我們違法,給抓回來又拘留了。關鍵是沒地方講理。」

劉士文的朋友陳先生也表示:「因言獲罪,發信獲罪,過幾天喘氣也得有罪,上訪維權是相信政府,現在是政府不讓我們信任啦.」

劉士文最後表示:「我會繼續上訪的,這個事(二十一萬元的損失)是法院給我造成的,我寧可錢不要我也要把這個事(責任人)追究到底。我的妻子一放出來(從關押地)我連甘南縣公安局一起告。我們沒有做違法的事,為什麼要關押我妻子?他們(甘南縣公安局)可以調中南海的錄像。我們只是去寄個信,我們沒有違法,只是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這事我們是不會妥協的。如果是這樣的話(上訪繼續被關押)我們可以坐牢,只要他們說出關押我們的理由。我們沒有犯法,(為了維權被政府非法)關押我們三年五年沒關係,我不會妥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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